一部在全国领先、体现了江苏特色的《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经过初审后,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再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们也惊讶的发现,一审的意见在草案修改稿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无论是体例、框架还是内容都很好地体现了审议意见的落地。
1月23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分组审议现场场,常委会组成人员们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热烈地审议,快来跟小编看看他们说了啥?
刘广忠:条例规定开发区要集约利用土地,更应强调单位面积上的投入的产出比;省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考核评级奖惩,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哪怕五年淘汰一个开发区也有一定的警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