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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 | 加大支持力度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年实施
2021-09-29 18:12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孔芳芳

江苏的中小企业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就业岗位,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于2009年修改了《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但面对近年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形势、外部环境和服务需求等的较大变化,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条例》,为此,9月29日闭幕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图:新闻发布会现场。(于同化 摄)

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提炼江苏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做法、借鉴外省立法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既注重解决当前困难,也着力于长期性制度建设。修订后的《条例》由8章扩展为10章(增加了“融资促进、监督检查”两章,条文由58条增加至74条。

《条例》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是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条例》还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等,其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规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资金应当向中小企业倾斜。明确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条例》专设“融资促进”一章,从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建立信贷激励机制、实施差异化考核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担保方式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加大对创业创新、开拓市场的扶持力度

《条例》加大了对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对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首台(套)高端智能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首批次新材料等领域的优质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图:新闻发布会现场。(于同化 摄)

《条例》也明确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扶持力度。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应当统筹制定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年度政府预算中列示。

围绕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条例》明确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各类政府服务信息及惠企政策,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精准匹配并精准推送,降低企业筛选难度。

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宽松成长环境

围绕部分中小企业反映的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负担重、维权难等问题,《条例》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营造宽松成长环境,规定中小企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认定为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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