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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命抢跑亮起法治绿灯
2021-11-30 21:5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杨昕晨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这两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阻碍了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也更让人们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与宝贵。疫情暴发期间,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承担起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发热等患者转运任务,在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院前急救医疗承担着急危重症病人的院前急救转送、突发事件和各类灾害的紧急医疗救援、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等任务,是政府应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日常急救中,如何充分发挥院前医疗急救的作用?如何能在伤害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抢救生命?这是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院前医疗急救立法势在必行。11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常委会审议了《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审议现场,委员和代表们围绕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原国家卫生部首次召开急救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正式拉开序幕。多年来,江苏始终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在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建成“独立型”急救中心。“十三五”期间,全省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累计出救量达584.52万次,三分钟出车率92.88%。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面临新的考验和新的挑战。急救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健全、涉农地区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覆盖面还不够、经费投入与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成为委员和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关于推进小切口立法会议,探索“小切口”立法方式。之后,省卫生健康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赴杭州、上海等地展开调研。在充分倾听各方需求和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这份“小切口”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周琪委员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院前医疗急救这支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人们也发现,有时拨打120之后,会出现救护车到达不及时、无法进入目的地以及道路交通不通畅的情况,。”因此,他希望院前医疗急救要有综合调度机构、急救指导和管理方式,实现“边急救边送医”,打赢生死拉锯战。

为解决上述问题,条例(草案)对政府和部门职责、监督管理、规划布局、救护车配备和管理、队伍建设、急救中心管理、急救行为规范、患者和其他人员义务、公众参与、经费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不少委员和代表对此充分肯定,这项“小切口”立法有利于解决群众关心的急迫问题,希望能尽快出台、尽快落实。

为生命抢救系上“安全带”

为了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条例(草案)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这也是此次条例的特色之一,首次在省级层面提出要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并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级。

除了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以外,必要时还需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共同扛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担。条例(草案)提出,政府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平台和多平台联动机制;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平台,实行院前医疗急救集中受理和统一调度;院前医疗急救专用呼叫号码为“120”,与“110”“119”“122”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急救联动机制。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以响水3·21事故发生后建立起的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参与形成的联动机制为例,重点说明了加强部门协作的重要性。“这几年,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死亡率大大降低,3年来有3000条生命被挽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卫健委院前急救跟消防应急联动。”同时,他还提出针对突发事故领域安排要更细致,急救站点布局要更紧密、更具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急救救援覆盖面。

跑出生命救援加速度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点是不平衡、不充分,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大,这也体现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上。城市中心城区尚能及时反应处理,县乡基层却常常受限于医疗设施不完善、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不能有效展开院前医疗急救。

为解决这一问题,条例(草案)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确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救护车的配备数量和质量标准负责配备救护车;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按照规定组建适应急救基本需求的专业性或者群众性救护志愿者队伍,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协助急救中心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被称作“救命神器”,是院前医疗急救的必要设备。针对AED等急救器械的配备和使用,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峥委员认为,条例(草案)规定“由专、兼职人员使用和维护”,可能会排除志愿者在必要时进行救助的可能性,建议适当扩大使用人员范围。

如何让老百姓在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时能放宽心?委员和代表们对急救服务的公益性和支付费用的内容十分关心,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委员提到,公益性事业与支付费用不应该相冲突,而是要将救护车等统一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无锡市急救中心主任许江敏则认为,为避免急救资源的浪费和滥用,需要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和收取费用区分开。

院前医疗急救是一场生死搏斗的加速跑。人们期待,地方立法为生命救护车亮起“一路畅行”的绿灯,让其毫无阻碍地飞驰在救援道路上,为救助更多生命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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