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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2022-01-13 22:0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金杉

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发挥好教育督导作用,对于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是保障和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1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双减”可谓是年度的热词,也是本次委员代表们讨论的热点。为推动“双减”政策落地,教育部将“双减”督导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本次草案修改稿策应中央政策和群众呼声,将“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情况”作为重要修改内容,对相关条款作补充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依法加强对落实“双减”政策的督导,是聚焦重点突破关键环节的有力举措,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在措施,有利于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提升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

教育督导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有效地“督”,高位地“导”,科学地“评”,让每一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让每一方教育优质均衡,让每一所学校健康发展,因此解决实际问题是关键。修改后的条例将健全落实问责机制和久久为功推动问题解决有机统一,提出“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实施教育督导,应当根据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校类型、办学特点等,提出有针对性的督导建议,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督导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尤为重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物理湖泊与水文研究室研究员胡维平建议,根据时代特点创新督导的方式方法,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管理和监督督导队伍,吸纳学生家长加入督导活动,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当前,我国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江苏要在现代化建设征程中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人才是基础,教育是关键。教育督导条例的出台,对全面提升我省新时代教育督导水平,不断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必将为我省书写新时代高质量教育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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