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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绿洪泽湖生态底色
2022-03-29 21:02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张楚研 金静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水是江苏最鲜明的特色,亦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禀赋之一。洪泽湖是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调蓄湖泊和我省苏北地区重要水源,处于江淮生态经济区、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带三大发展战略的交汇点,在维系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受过度捕捞、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等因素的影响,洪泽湖水质状况每况愈下,水域面积萎缩、水体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等成为制约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难题。

近水惜水,保护好洪泽湖,事关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也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去年11月,《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草案)》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首次亮相。今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与初次审议相比,委员代表们纷纷表示: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建议,更好体现与上位法的有机衔接,更加彰显与洪泽湖治理实际的有效结合,更为有力对流域突出问题作出法治回应。

洪泽湖处于长江经济带、江苏沿海开发、扬子江城市群等重大战略叠加辐射区,如何协调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安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审议时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认为,水利资源是渔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当前要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从立法上平衡好保护与利用。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对此亦有同感,他说,“洪泽湖保护范围内已有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应当依法逐步退出”这项工作牵涉较多,不仅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与耕地保护以及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应慎重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洪泽湖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在我省涉及淮安、宿迁两市沿湖六县(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认为,立法保护这片辽阔湖泊,必须统筹各方力量,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合力。加强统筹协调,需要厘清和落实责任,有的委员指出,取水、补水工作是属于省级政府及水利部门责任,并非市、县能够独立承担的,法规中要有效防止后续保护工作难以到位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陆永泉委员也十分赞同通过立法来明确各方责任。他提出,洪泽湖的防洪工作对我省具有重要意义,立法在强调生态安全与用水安全的基础上,也应进一步重视防洪安全。

洪泽三十里,安流去如飞。随着法治护航作用的逐步释放,洪泽湖全流域水质有望稳定向好,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画卷将逐渐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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