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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 《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8月起施行,我省转型发展“关键增量”迎来立法保障
2022-05-31 21:1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苑青青

数字化发展大趋势下,数字经济成为撬动经济增长的新杠杆,如何进一步助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江苏数字经济发展迎来立法保障。

发布会现场 于同化/摄

据统计,2020年江苏省数字经济规模已达4.4万亿元,居全国前列。据初步预算,2021年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0.3%左右,位居全国前列。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小鹏表示,江苏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跟上,制定条例是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破解数字经济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

数字经济如何乘势而上更好发展?核心技术攻关是当务之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条例结合我省实际,规定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同时,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发展数字经济,既要推动数字产业化,也要推进产业数字化。在做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方面,《条例》明确了“两大焦点”。一是要求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特色优势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二是要求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技术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深度应用,并明确要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数字技术应用。

数字经济的发展在于价值共享。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条例专设“治理和服务数字化”一章。要求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社会服务优化升级,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强化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服务供需对接。针对广受关注的“数字鸿沟”问题,条例明确要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服务体系。

数字经济日益蓬勃发展之时,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的矛盾也愈加凸显,加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十分迫切。条例注重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数据开展分类分级管理,明确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有了立法保障,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将更加稳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清表示,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省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接下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条例》的宣贯落实。“我们会将《条例》的实施与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与数字江苏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落实举措,扎实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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