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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 | 江苏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容错免责,不拘一格纳人才
2022-07-29 18:56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石小磊

为了促进科技人才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7月29日闭幕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为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历来重视科技人才工作。江苏省科技厅厅长王秦表示,近年来江苏先后制定出台“科技创新40条”“人才新政26条”“科技改革30条”等一系列含金量高、突破性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明显增强。此次《决定》确立了江苏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并首次明确提出重点支持战略科学家队伍、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卓越工程师队伍、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科技创业人才队伍、科技服务人才队伍等“六支队伍”建设。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张亮介绍,围绕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八个方面,《决定》均明确了重点措施。

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坚持德才兼备,发挥教育事业培育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和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培养机制。

科技人才使用方面,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创新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完善科研经费管理。

科技人才引进方面,发挥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引领作用,加强海外引才载体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科技人才提供便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科技人才流动方面,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科技人才双向兼职,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离岗创办企业,支持省内用人单位短期聘请科技人才,鼓励科技人才向经济薄弱地区、基层一线和特殊行业流动。

科技人才评价方面,坚持分类评价,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开展外籍科技人才、港澳台科技人才与本土相衔接的职业评价,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实施产业、科技、人才项目综合评价。

科技人才激励方面,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实施科技人才贡献奖励。

科技人才服务方面,加强科技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诉求表达和跟踪服务机制,提供更高水平人才安居服务,建立金融支持科技人才的发展机制。

科技人才保障方面,建立科技人才稳定投入机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侵权预防、预警和应对机制。

为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决定》还提出建立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人才发展相关项目,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尽到诚信和勤勉义务的,可以按照规定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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