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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 | 江苏立法支持港澳投资制造业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
2022-07-29 19:41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石小磊

改革开放以来,港澳投资在江苏利用外资及推动全省对外开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的决定,进一步强化对港澳投资者的支持和保障,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江苏是对外开放大省,也是外资进入中国优先选择的重点省份。港澳特别是香港因其特殊的政策和区位优势,在江苏吸引外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江苏外商投资的重点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一。“2014年,我省率先出台《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对促进港澳投资稳步增长、推动苏港澳合作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主任邵伟明表示。

“十三五”以来,港澳投资在江苏呈持续增长态势,重大项目在增加,投资规模在扩大。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副主任史小庆介绍,本次条例修改的重点在四个方面,即鼓励港澳投资高质量发展,强化对港澳投资的支持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府服务以及其他条款的完善。

条例修改中多有亮点和创新。条例明确,鼓励港澳投资者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的实施。鼓励港澳投资者参与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首次通过立法明确了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制造业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提供支持保障,并加强相关要素的协调服务。港澳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认定,获得认定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同等享受支持待遇。条例还积极对接港澳投资企业的需求,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产品配套服务。

鼓励港澳投资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强链补链培育产品配套企业,带动更多港澳投资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

结合“十四五”规划,突出苏港澳优势互补,深入实施CEPA。修改后的条例在金融方面增加了依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可以按照规定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等。鼓励港澳投资者参与“健康江苏”建设。鼓励港澳投资企业承担或者参与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港澳投资者在多产业融合发展旅游产品方面投资合作等。

条例明确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税收协定优惠。鼓励港澳投资企业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制。同时,强化政府服务,保障港澳投资合法权益。

修改后的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对促进港澳投资,推动港澳投资高质量发展,保护港澳投资者和港澳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江苏投资发展环境,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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