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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 | 环保督察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江苏用好人大决定权守护绿水青山
2022-07-29 20:1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石小磊

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决定》,推动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介绍,2018年9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曾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对推动全面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年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精准把脉,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交办了一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为推动江苏省各级国家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再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决定》不设章节,直抒其意。从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依法履职、严格标准要求、加快绿色转型、深化制度创新和强化监督问效等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决定》指出,江苏全省各级机关要直面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责任,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敷衍整改、弄虚作假,力戒“一刀切”“运动式”整改。要将问题整改纳入各地年度任务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明确整治目标和时序进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对整改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或整改后出现反弹的问题,及时挂牌督办、通报约谈;对需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强督办调度,注重建章立制,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标本兼治的实质性成果。

江苏经济体量大、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关键阶段。《决定》着重强调要切合江苏省情实际,坚定不移调结构、转方式、增动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抢得先机、走在前列。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金融发展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能力保障体系、监管体系和全民共治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决定》还要求强化监督问效,从人大职能角度出发,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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