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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 八年后再修这部“全国唯一”法规,江苏进一步强化苏港澳合作保障
2022-08-24 17:4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修改后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据悉,这部我省于2014年出台的涉港澳投资的地方性法规,迄今为止仍是全国唯一。

8年来,《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力推动了苏港澳合作,“十三五”以来,港澳投资在我省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据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介绍,截至2022年7月,香港在我省累计设立外资企业超过3.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2391亿美元;澳门在我省累计设立外资企业464家,实际使用外资15亿美元。

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副主任史小庆表示,此次《条例》修改重点在促进港澳投资高质量发展,强化对港澳投资的支持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府服务等方面作出规定。结合我省“十四五”规划,《条例》明确了鼓励港澳投资的总体方向和具体方面。

紧扣吸引投资,《条例》在金融、文化、会展、旅游、健康等方面增加多项内容,重点鼓励在金融领域的投资合作。港澳投资者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还可依法以划拨供地。

加强产业导向,《条例》鼓励港澳投资者在江苏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建设,明确港澳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认定,支持港澳投资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聚焦质量提升,《条例》支持港澳投资者在江苏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和规划的实施。

强化政府服务,《条例》依法保障港澳投资合法权益。对港澳投资企业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的来本省工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同时,港澳青年人才在江苏创新创业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人才政策和有关服务。

为推动港澳投资企业开展国际标准研制合作,《条例》还鼓励港澳投资企业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制。据了解,此前商务部等六个部门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的中曾明确“推进国际标准合作和转化,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此次《条例》中关于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制的规定,正是对这一要求的贯彻落实。史小庆表示,这是我省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我省与成员国之间的标准“软联通”,运用国际标准带动我省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

好制度贵在执行、重在落实。《条例》施行后,如何更好惠及港澳投资者?省港澳办副主任张松平表示,省港澳办将有序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和协助解决港澳企业实际困难,“送法上门”宣传《条例》,积极引导港澳企业投资新兴产业,并加强港澳投资企业商会、协会建设以增强港澳同胞对江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姜跃生表示,江苏税务将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的港澳投资企业,帮助投资者及被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记者 苑青青/文 曹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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