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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 | 全国唯一涉港澳投资 地方性法规修订“升级”
2022-08-25 09:1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施琛耀 见习记者 丁平)8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省港澳办、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对《条例》进行解读。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迄今为止《条例》仍然是全国唯一一部涉港澳投资的地方性法规。今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的决定》,《决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施行促进了港澳投资在我省的发展,推动了苏港澳合作,提升了我省对外开放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副主任史小庆表示。修改后的《条例》共五十四条,主要包括对港澳投资的鼓励和促进;对港澳投资者和港澳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权益保障;对港澳投资保护和促进的政府服务;争议处理与纠纷解决机制4个方面的内容。

“我省健全贯彻落实《条例》保障体系,在南京仲裁委挂牌成立专事涉港澳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南京港澳仲裁院,选聘港澳地区31名法律界专家担任仲裁委员。截至2022年8月,南京港澳仲裁院共计受理港澳仲裁案件125件,已结案107件,结案率85.6%,调撤率近50%,争议标的额5.55亿元。”省港澳办副主任张松平介绍。与此同时,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为促进江苏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支持鼓励港澳同胞来江苏就业创业、学习生活提供政策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史小庆表示,修改后《条例》的实施对促进港澳投资,推动港澳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保护港澳投资者和港澳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打造更加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推动我省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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