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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百姓关切 助力打造“健康江苏”金名片
2022-11-22 20:12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张明盼

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直接结算存在备案审批手续繁杂、费用结算困难等问题,如何解决?医保基金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彼此间如何协同联动,形成最大合力?商业保险是医保的重要补充,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老百姓关心关注的医保问题,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牵挂的。在一审的基础上,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建言献策——

条例要体现覆盖全民的原则,体现医疗救助的兜底功能,体现基本医疗基金稳健运行,体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体现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刚性,体现医保、医疗、医药三者的协同性,为切实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

夯实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均衡性

医疗保障事业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原则,坚持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均衡性。

医疗保障基金可持续是公平性的有力体现,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层次,稳妥推进省级统筹,进而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草案修改稿也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国家规定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实现缴费费率、缴纳标准和保障待遇等全省统一。

医疗保险的缴纳如何稳健可持续,是医疗保障立法需要重点回答的问题之一。不少参会人员表示,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还需进一步细化深化。此次草案修改稿也明确,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统筹、失能评估、保障范围、待遇支付、监督管理等制度,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求等因素,扩大参保对象范围,合理调整保障标准。

推动医保改革的协同性惠民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陆永泉委员建议,要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体现在条例中,进一步做好“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同时要向农村、社区基层倾斜,如此才能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

协调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医药价格问题的关键。为此,草案修改稿明确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药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应当按照规定通过阳光采购监管平台公开交易,不得违反规定线下采购、线上议价,不得虚构采购数据;非公立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医药企业不得虚假报价、串通报价、不按合同约定供货和配送。

“医保、医药和医疗三者协同发展很重要也很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认为,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成立协调机构,还要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医学创新是医学进步的标志,医保应鼓励支持医学创新。“支持医药创新,既积极推进带量采购,大幅度降低成熟药品器械的价格,又支持企业创新,使企业有动力不断推动技术进步,研制高质量新药。”不少与会人员对此十分认同。

江苏是中医药大省,通过医保制度改革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能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惠及百姓。因此,草案修改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彰显立法为民的广泛性兜底性

医疗保障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制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科学进行评估论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峥说,草案修改稿认真吸纳了各方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相应修改,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她期待该条例提交明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中医院党委书记方祝元注意到自己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强省建设的4条建议被吸纳到草案修改稿中,他进一步建议在总则部分彰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医疗救助体现社会发展的温度。草案修改稿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等十大类,对于这些群体应如何救助?草案修改稿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其中的医疗救助对象全额资助参保。值得关注的是,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医保部门、医疗保障机构应当优化异地就医公共服务。”异地就医结算也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正邦说,目前江苏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无论是在异地就医的前期、中期还是最终结算,都落实到优化异地就医公共服务上来。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是一部前瞻性和创新性法规,其最终目的是为更好地服务全省百姓。如何使该条例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大家表示要继续下足功夫,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动我省医疗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摄影: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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