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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保生态 护绿护发展——《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迎来修正
2022-11-23 22:00  来源:人民与权力  作者:金杉

水库是保障水资源供给和防治水旱灾害的重要工程措施。据统计,全省注册登记的水库有952座,总库容35亿立方米,不仅在防汛抗旱灌溉中发挥重要作用,也为丘陵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独特文旅价值。201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国家陆续出台了规范水库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我省条例亟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保护要优先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实现江苏高质量发展必须体现在高水平保护和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态环境上。“如今水库面临着过度开发的问题,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直接破题。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高度重视水库保护。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生态环境质量要实现根本性转变,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修改后的条例将强化水库保护优先原则,以推动水库环境实现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的历史性转变。

管理为关键

水库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对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这也要求我省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思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戴元湖指出,要强化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水库保护效率,增强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和农业工作委员会建议,要强化水库征地线与校核洪水位线之间区域内项目建设管控,明确部门职责,针对不同水库的功能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加强作为饮用水源地水库的安全检查评估、水量水质监测及水资源调度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制度是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提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六项原则之一。此次条例修正后我省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与国家相关规定相符,便于落实国家管控要求。同时,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最多可以将41万亩土地、3个城镇、324个村庄和10.2万居民调出库区管理范围,破解目前库区镇村居民生产生活与水库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困局,减轻库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压力,释放库区长期闲置土地,缓解我省土地资源紧缺矛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建议,修法要坚持系统思维,与历史联系起来,与现行制度联系起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加强水库管理与保护,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建议,条例的修正要契合江苏实际,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水可为利,亦可为害。水库的建设和保护是必须抓好的“国之大者”,只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相信此次修正后的条例将为提升水库管理效能,共同描绘新时代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注入澎湃法治动力。

摄影: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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