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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 江苏拟出台家庭农场促进条例 鼓励种植粮油作物、生产绿色食品
2023-05-29 22:00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苑青青)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近年来,家庭农场正在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5月29日,记者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江苏拟制定出台条例护航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这也意味着,我省“三农”法规在《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之后再次“上新”。

南京高淳秋亚家庭农场

2013年家庭农场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以来,我省家庭农场发展迅速。目前,全省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16.8万家,土地经营面积近2200万亩。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党组书记季辉在作立法说明时表示,家庭农场已经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农产品稳产保供的生力军。但是,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实力不强、经营管理方式粗放,政府和社会对家庭农场的支持保护有待进一步强化。

坚持问题导向,《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积极回应涉及家庭农场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问题。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租期较短,影响家庭农场发展预期的情况,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稳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关系,引导流转双方在承包期内签订中长期流转合同。针对设施用地紧缺现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家庭农场用于集中育秧、仓储、晾晒烘干等的设施用地,以及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给予统筹支持安排。

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是我省数量最多、贡献最大的家庭农场群体。目前,全省从事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有6.6万家,土地经营面积超过1600万亩。为服务粮食安全大局,《条例(草案)》立足实际体现出对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倾斜,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种植粮油作物,要求优先保障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合理用地需求。

突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从绿色发展、品牌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对家庭农场的发展作出规定。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应当指导家庭农场运用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家庭农场运用农作物绿色高效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

把创新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条例(草案)》鼓励家庭农场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者为品牌农产品提供原料。

通过吸纳我省近年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制度性成果,《条例(草案)》还将具有江苏特色的试点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如,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家庭农场实现农产品直供直销;鼓励家庭农场应用江苏家庭农场随手记等电子记账移动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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