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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01-17 22:09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3年1月1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江苏省2023年预算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意见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8.8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8086.96亿元;支出14903.1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6340.1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19.2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58.78亿元,支出总计6602.2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6.3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657.85亿元,支出总计14112.4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45.3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05.69亿元,支出总计2601.5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1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07.67亿元,支出总计289.4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2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8.48亿元,支出总计42.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94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811.49亿元,总支出7033.37亿元,当年结余778.12亿元,滚存结余9082.0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958.77亿元,支出总计3562.21亿元,当年结余396.56亿元,滚存结余4720.03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等部门,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挥了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作用。

二、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770亿元,增长5.5%左右,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6995.51亿元,支出1565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6995.5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009.22亿元,减去上解中央等,支出拟安排1323.1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542.78亿元,支出预计9650.6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总计13542.7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500.67亿元,支出拟安排69.50亿元,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等,支出总计2500.6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68.68亿元,支出预计133.3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268.6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7.31亿元,支出拟安排32.1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47.3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293.26亿元,支出总计7682.29亿元,当年结余610.97亿元,滚存结余9693.0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129.8亿元,支出总计3866.93亿元,当年结余262.87亿元,滚存结余4982.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中开好头、起好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美丽江苏建设水平,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较好体现了统筹资源、突出重点、依法理财、注重绩效的原则。从审查情况看,2023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与全省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部署要求。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统筹财政资源,紧紧围绕扩大有效需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更好发挥财政保障带动作用。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加快推动“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多元供给,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二)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发挥好减税降费正向作用,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平衡矛盾。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坚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健全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监测机制、债务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投资行为和经营性债务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严防新增隐性债务风险。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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