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
2023-01-19 20:19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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