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
2020-02-25 14:24  来源:财经委
(2020年1月3日江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
  2019年,省人大财经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全国人大对财经及预算工作的新要求,与常委会预算工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坚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预算审查、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重点经济领域立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我委坚持贯彻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理念,突出地方立法特色,保质保量地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立法做好初审工作。
  一是明确财经立法重点,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立法推动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的实施,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积极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为保障耕地占用税法在我省顺利贯彻实施,督促和支持省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通过立法促进我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我省电力事业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省电力条例,提出了要提高综合能效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完善电力用户权益等建议。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配合做好省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体系。做好小餐饮立法的初审工作,针对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开展论证调研,以推动立法更加系统、完善。      
  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协调配合。对每一个立法项目,我委都提前介入,邀请法制委、法工委共同参与条例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就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等,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使法规草案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尽可能在提请常委会审议前得到较好地解决。在常委会一审后,积极配合二审期间立法调研、修改、论证工作。自始至终参与立法的全过程,对法规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矛盾焦点深入探讨,推动有关方面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聚力提高财经立法质量。针对省地方金融条例、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这2个预备项目,及省招标投标条例、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3个调研项目,提前进行立法调研,为后续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注重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对于立法正式项目,在法规草案相对成熟后即启动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提早为法规初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既注重听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更注重听取管理相对人、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特别是广大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意见,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在对省电力条例草案进行初审时,加强与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的沟通,首次征求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的意见建议,使经济立法更接地气、更顺民意。开展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立法时,除书面征求部分县级人大财经委、部分省人大财经预算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的意见建议外,还征求了长三角两省一市人大财经委的意见,为促进长三角地区人大财经立法协同推进,进行有益探索。
  二、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预决算审查监督注重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着力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重点监督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促进预算编制执行体现政策性和绩效性。
  (一)事前做好预算初步审查
  在政府预算编制工作伊始,听取财政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开展部门预算调研,选取24家一级预算单位座谈交流,召开预算编制情况通报会和预算草案初审座谈会,邀请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决策咨询专家和相关委员会参加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交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为了提高预算初审质量,积极改进工作,通过“开清单”明确预算初审重点内容。按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五加一”重点内容研究量化落实举措,制定了22条具体工作任务和审查工作流程清单。围绕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目标要求,督促财政部门对照梳理,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提高预算报告水平。去年省人代会上预算报告有了较大改善。2018年预算执行增加反映政府采购情况等内容,2019年预算安排增加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等内容,预算草案新增8张表格。同时,通过相关考核推进市县预算草案编报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服务人代会审议。向代表发放《政府预算解读》,召开预算解读会,邀请预算联系代表,介绍预算草案重点内容。此外,将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同步发送代表APP参阅,多措并举介绍情况,便于代表审议。
  (二)事中做好预算执行监督
  完善预算执行、调整等环节的审查监督工作机制。通过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及时了解预算收支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和财政等部门提出建议,确保人大批准的预算能够得到及时执行。严格规范预算调整行为,细化调整内容,规范调整方案,对调整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审查把关。建立预算执行联系点制度。创新预算执行跟踪监督机制,选取1个设区市及所辖部分县(市、区)作为联系点,围绕省对下重点专项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过程跟踪、重点剖析,实现由时点性监督向各环节有机结合的转变。同时选取省教育厅等多家资金量较大、预算管理基础较好的省级部门作为联系点,进行线上分析,线下核实,线上线下相互印证。开展重点支出绩效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把强化绩效预算作为预算审查监督的新要求,推进财政部门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查和绩效评价。年初了解全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计划,提出意见建议;派员参与部分项目评价工作,年底督促向人代会和社会公开评价报告。
  (三)事后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
  坚持以督促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抓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预算执行事后监督工作。继续抓好“同级审”问题整改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批转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意见,开展满意度测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目标和问责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制度,并对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督查。探索开展“上审下”问题整改监督。赴有关县区实地跟踪监督,委托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上审下”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各市整改到位率、尚未整改到位原因等进行梳理,同时提出了完善内部管控制度,推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等建议,切实推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四)推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充分利用联网信息分析,建立预算联网监督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编发预算联网监督情况通报,根据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原因、提出问题,分送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员会参阅。同时,送省财政厅研究处理,要求一个月内反馈处理情况,建议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对预算执行率低、绩效目标执行差的项目进行必要压减以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市县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出台网络平台管理、发现问题处置、安全保密规范等制度,以制度建设巩固网络平台建设成果。积极部署推动市县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统一免费使用省人大开发的联网监督系统版本,加快后期服务的采购程序,抓紧实现数据导入,统筹推进县区联网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纵向贯通的目标。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完善指标体系,不断增强导向性和科学性,全面提升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视察苏北高铁网建设情况活动,起草视察报告,总结苏北高铁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和存在的突出短板,积极建议省有关方面加强规划衔接配套、夯实重点环节、精心组织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以此推动苏北铁路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展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调研,对其渊源、脉络进行了认真梳理,对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作出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多维度政策支撑体系,分类推进企业更高质态发展,重塑江苏现代产业发展新动能等建议,受到了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认可。
  二是把监督重点放在落实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上。稳扎稳打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监督。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持定力、坚定信心、优化举措,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短期波动影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协助督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常委会领导主持召开数场专题座谈会,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企业、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高效透明、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
  三是把监督重点放在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多次与主管部门对接,了解我省国资管理基本情况,督促提交“完整账”和“明白账”。召开多家省属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实地调研了解企业改革发展情况;专门发函至省纪委监委、审计厅,收集梳理巡视发现和审计查出涉及省属国有企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作了专题报道。通过国资监督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把监督重点放在办好议案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沟通协调,强化跟踪督促,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答复工作。同时,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就促进企业和集聚产业创新发展方面的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注重健全跟踪监督机制,根据常委会对反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要求,完善审议、反馈与测评相贯通的闭环监督机制。针对省政府关于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反馈报告进行审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切实强化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四、夯实履职根基,提升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水平
  人大财经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坚持学思践悟,明确人大财经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分党组和党支部作用,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多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活动,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为推动人大财经工作与时俱进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坚持沟通联系,形成人大财经工作合力。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形势分析、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座谈会;应邀出席西北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配合完成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人大来我省开展的考察调研活动;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和到市县开展调研,不断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各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与市县人大财经委、经济工委、预算工委交流互动,凝聚人大财经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筑牢人大财经工作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财经立法、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等多项工作中,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听真话、察实情,总结实践经验,立法初审意见中充分吸收基层意见建议,专项工作调研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调研成果,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重要参考。此外,还围绕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等开展专题调研,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研究落实相关问题。同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了生态环保及太湖治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调研,促进优化资金分配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助推“美丽江苏”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开展了减税降费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在我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让企业和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是坚持全面提升,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举办的视频培训班,学习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济法律制度等多方面财经知识,组织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学习研讨,拓宽了知识领域,更新了知识体系。开展江苏沿海经济发展十年专题分析,收集整理有关省市促进科技创新的主要举措。举办全省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与全省各市及有关县区人大财经干部共同学习、相互借鉴,帮助全面提升全省人大财经工作整体水平。
(二)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聚焦省委补短板强弱项若干措施和配套文件,聚焦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继续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一、围绕提高质量,加强财经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是保障良法善治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落实“两规范一意见”要求,将高质量贯穿于地方立法的全过程。一是搞好财经正式立法项目初审工作。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涉及财经方面的正式立法项目有6个,我们将继续坚持提前介入,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拓宽调研广度和拓展调研深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充分做好初审工作。通过小餐饮立法,规范小餐饮经营,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决定资源税法有关授权事项,促进大法规定在我省顺利实施,保障相关资源有效利用;通过制定省地方金融条例,依法监管、依法防范、依法处置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通过制定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善营商环境条件,增强经济活力;通过修订省公路条例,充实完善有关内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法规护航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建设。二是做好财经立法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的准备工作。今年财经立法预备项目有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改)、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调研项目有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继续督促起草部门尽早对法规起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主动介入,及时研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提高法规草案起草质量,为下一步启动正式立法程序创造积极条件、奠定良好基础。
  二、围绕增强实效,加大财经监督力度
  用好法定监督职权,加强财经预算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抓实常规监督。在预算工委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发挥财经委全体会议作用,做好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准备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同级审”和“上审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推进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二是丰富监督方法。通过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时,拟委托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共性问题得到解决。进一步提升预算联网监督实效,将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国资监督、全面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监督等要求体现在系统功能设置中。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让预算联网系统更好地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提供服务。加强对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2017年制定和修订的5件省级地方性法规,由法规实施主要职能部门提交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印发常委会。三是注重服务大局。配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国(江苏)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深入了解近年来深化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对全省“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完成,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开展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题调研,推动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
  三、围绕提升能力水平,强化队伍建设
  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必须苦练内功,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人大财经工作前进的脚步。二要加强能力建设。深入系统地开展学习培训,多渠道学习人大财经法律规定和业务知识,着力提升人大财经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每一项工作。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执行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人大财经工作形象。四要加强协同联动。注重与全国人大、各兄弟省区市的学习交流,争取全国人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学习借鉴各地人大财经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市县人大沟通联络,凝心聚力做好人大财经工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