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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1-06 12:00  来源:教科文委

  (2016年12月)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教科文卫委员会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努力作为,顺利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科文卫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6年立法计划,着力加强本领域内与民生有关的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围绕民生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教科文卫领域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全年配合常委会完成三项立法任务,开展两项立法调研。

  (一)及时做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全国人大相关立法要求,《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被列入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条例》修订调整涉及内容不多,但意义深远。我委提前介入,会同法工委和省卫计委围绕条例修改原则、修改内容进行协商和沟通,赴苏州、盐城市开展立法调研。在修订过程中,我委坚持把握好两个重点:一是注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并重,推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有关重要问题的规定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二是注重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在法规条款与有关政策的衔接上下功夫,努力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实、办好。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对《条例》有关条款作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修订。

  (二)牵头起草《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草案)》。按照常委会立法计划,牵头组织起草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坚持正确处理和把握四对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党管意识形态和政府推动社科普及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好社会科学普及立法和自然科学普及立法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好普及一般社会科学知识与加强人文精神、人文情怀、人文素养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好法规内容的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的关系。为了提高质量,3月和4月,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到宿迁、泰州和靖江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在扬州召开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

  (三)认真做好《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审查工作。这项立法社会关注度较高,立法难度相对较大。为做好立法准备工作,我委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收集并汇编了较为完整的国家上位法和兄弟省市立法参考资料,对医疗纠纷立法问题进行系统学习研究;二是会同省卫计委赴天津、江西考察学习立法经验,赴苏州、南通、盐城市开展立法调研;三是参与起草部门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条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证。四是召开专题座谈会和论证会。由于条例草案涉及到医疗纠纷处理、医疗鉴定、医疗保险等重要的制度设计,我委围绕这些难点问题,先后在南京、泰州等地召开七次不同对象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集到数百条修改意见。五是综合汇总各方面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论证。在审查意见中,我委提出“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强调医疗纠纷预防”、“从严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增加医疗损害鉴定内容”、“加强法律责任”等六方面的审查意见。鉴于医疗纠纷立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现实情况比较复杂,我委建议常委会初审后在新华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条例(草案)》进入二审阶段。我委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条例(草案)》后续审议工作。

  (四)对两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对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的两个项目进行了调研:一是6月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赴常熟、泰州、淮安开展了广播电视管理立法调研;二是11月会同省教育厅赴常熟、泰州、淮安和常州、淮安开展了校企合作职业教育促进条立法调研。我委主动加强同有关厅局的联系,积极主动参与草案起草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抓紧立法进程。

  此外,为了推动《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2月下旬,在条例实施前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同志、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围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加强监督,我委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民健身工作对于增强人民体质、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配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报告,3月,我委听取了省体育局有关情况汇报,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赴无锡、扬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综合性体育公园、城市慢行系统、智慧体育产业园等十多个全民健身场(馆、点)和部分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全民体质的重要性,把全民健身放在“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位置,依法保障投入,科学合理规划建设,打造公共体育服务体系2.0版。在分组审议期间,及时汇总整理了常委们发言,编辑印发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期简报。

  (二)协助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精神,5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副主任许仲梓分别带队赴扬州、盐城市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正式检查前,专门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随后深入有关市县的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饭店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迅速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建议。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8月,受全国人大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许仲梓副主任带队,在听取省政府及省科技厅、发改委等12个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汇报后,深入南京、无锡市开展实地检查。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科技转化服务配套措施。

  (四)精心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专题执法调研活动。一是采取省市人大联动的办法,开展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执法调研。调研前制订了详细的调研方案并在扬州片会上征求意见,以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方案,听取了省文化厅、文物局等8个部门的汇报。6月,我委邀请南通、苏州、徐州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负责同志赴南通、苏州、徐州等地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中听取了三市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市县有关博物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委托南京、盐城、扬州、镇江四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地区贯彻实施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二是对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9月下旬,组织省人大专业组代表分成两个执法调研组,分赴连云港、泰州、无锡市和宿迁、淮安、常州市,分别对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实施情况开展专题执法调研。通过“回头看”调研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评估立法成效,为下一步对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立、改、废”提供参考依据。在执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三篇调研报告并转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阅,得到了省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充分肯定。

  三、认真做好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着力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一)认真督办重点建议。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和副主任许仲梓重点督办有关代表建议。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有14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6件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建议:即关于健全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建议、关于重视百姓健康、防止“病从口入”、去除水果表面标签的建议、关于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制检测食品漂亮外表安全性的建议,关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的建议,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维护食品安全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打包由蒋定之同志进行重点督办。同时决定由许仲梓同志重点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为了配合两位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代表建议,我委会同人代联委事前进行了调查研究,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督办方案,确保督办活动有效有序进行。此外我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13号、第4027号、第4031号、第4067号等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会办,及时提出了会办意见。

  (二)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在年初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共提出教科文卫领域议案两件:一是胡娅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修订《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第0009号)。我委急事急办,会同有关方面在3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以修正案的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有关条款作了修订。二是朱发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第0065号)。对此,我委结合办理有关人大代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许仲梓副主任赴教育厅对议案和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认真组织专业组代表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联系工作的要求,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提供保障,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共邀请省人大代表56人次参与立法、执法和调研活动。组织专业组代表参加爱国卫生条例和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执法调研活动。

  四、加强同全国人大和市县人大的联系,共同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一是召开年会。2015年12月底在常州市召开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刘云山同志关于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会关于江苏省“十三五”规划建议主要精神,交流2015年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安排。二是召开片会。4月和11月,分别在扬州市和泰州市召开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就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草案)、关于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各有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会负责同志前作了充分的调研准备,在会上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相关报告。三是省市人大联动开展执法调研。首次采取省市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调研,尽管时间紧、范围广、任务重,但得到了相关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执法调研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四是举办培训班。4月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干部培训班,安排98名省、市、县(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干部参训。邀请六位专家、学者从解读决胜全面小康战略、正确认识台海局势和两岸关系、加强文化和科技立法、领悟中国传统文化对领导工作的启示以及社会发展与人的健康等方面到班重点讲授,得到了参加培训同志的广泛好评。这也是本届人大举办的第四期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干部培训班。五是协助全国人大来江苏开展检查、调研,及时参加全国人大有关会议。5月,接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吴恒副主任一行来我省调研高等教育改革工作。11月我委负责同志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暨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此外,今年我委还有计划的邀请设区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有关立法和执法调研活动,得到了有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积极响应。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工作指导,加强同各市县人大互通信息,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我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继续深化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教科文卫领域理论研究。组织召开10次委员会全体人员会议、13次政治学习会议特别是“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或领导讲话并结合教科文卫立法、监督工作研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途径,不断增强全体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省人大机关从二十多篇调研报告中评选出3篇优秀调研报告,我委报送的《关于全省文化工作的调研报告》名列其中。

  (二)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工作交流。赴江西、天津学习考察医疗纠纷处理立法经验,随同法工委赴山东学习考察社科普及促进立法情况,得到了兄弟省市的大力帮助。与来我省调研考察的河北省、山西省、青海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黑龙江等省市自治区人大就全民阅读促进、食品安全、遗体和器官捐献、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主题开展工作交流。

  此外,在省编办和省人大机关党组支持下,我委在办公室增挂文化卫生处牌子,增加一名副处长职数,新调进2名年轻工作人员,处室职能分工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的支持下,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对立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关键条款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二是监督工作往往重过程轻结果,督促整改力度有待加强;三是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有待拓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工作,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我委将按照省十三次党代会、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进一步优化思路,更加注重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增强实效,依法加强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为把省党代会、人代会勾画的江苏发展的美好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关于立法工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新的形势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中,由我委负责三个正式项目,两个调研项目。

  (一)做好《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审查工作。近年来,随着新媒体、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运用,我省广电事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课题。通过地方立法对广电事业加强管理和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促进广电事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我委将在前期调研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论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工作。

  (二)做好制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相关工作。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央赋予江苏的重大责任,也是我省创新驱动发展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的要求,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使示范区真正发挥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需要通过立法对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已被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立法前期调研论证,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三)做好修改《江苏省献血条例》相关工作。我省献血条例制定较早。目前来看,一方面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升,临床医疗对用血需求急增,另一方面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民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不高,亟需立法层面破解难题。按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规的修改工作。

  (四)开展相关立法调研。我委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抓住立法过程中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开展《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草案)》、《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等项目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提升立法质量。

  二、关于监督工作

  (一)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的重点项目之一。医药卫生改革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拟采取省市县人大联动方式,对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努力为常委会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做好准备。

  (二)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的奠基阶段,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几年来,人大代表持续多年关注。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五年来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了解这部地方性法规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我委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制定严密科学的执法检查方案,为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检查后及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做好跟踪监督。

  三、关于代表工作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教科文卫领域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计划在2017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专业组代表分别视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地方志工作情况。

  四、关于自身建设工作

  着力完善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机制,推动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与时俱进。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委员会将继续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增强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的政治责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各项工作。二要继续发挥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作用,及时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三要进一步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倡导“和谐共事、快乐工作”新理念,注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发挥主动性,有意识地给年轻同志出题目、压担子,让他们在“经一事、强一能”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四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工作统筹,提升工作水平。对委员会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承办处室,实施目标考核和管理,责任到人。加强委员会对外联系工作,争取各有关方面对教科文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努力形成整体合力。五要做好本届五年总结,组织召开2017年度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片会;继续邀请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省内外立法和监督项目调研;继续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干部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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