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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4-20 13:49  来源:教科文委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省人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立法,以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为工作重点,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在教科文卫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大局积极履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我委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注重把人大工作放到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找准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认真做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必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创新驱动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引擎。我委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坚持“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聚焦科学技术普及和创新,通过立法为“聚力创新”保驾护航。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进一步发挥其自主创新优势,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产业向高端攀升,为我省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为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立法进程,我委根据常委会要求,从4月份开始,配合常委会五位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听取企业、创新创业人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苏南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意见建议,赴上海、深圳等地学习考察,立足于先行先试、健全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制度设计,用制度创新和制度改革促进省委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推动创新成为江苏发展的新引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形成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条例草案时,充分肯定了我委提出的立法宗旨、自主创新内涵、领导机构、扶持奖励、开放合作等八个方面的修改意见。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二)认真做好《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审查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播电视行业新媒体新业态大量涌现,广播电视的制作、播出、传输技术体系、管理体制和行业属性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江苏是广播电视大省,很多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管理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为了解决长期以来我省广播电视发展和管理缺乏法律支撑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确定为2017年立法项目。我委提前介入,会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组织赴安徽、福建和南京、徐州、淮安、泰州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在省广电总台召开了有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广电总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南京、徐州、镇江、泰州市文广新局和广播电视台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书面征求了13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了坚持广播电视公益性、明确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职能、加强广播电视监督管理、提高应急服务效率等修改意见。该条例的出台,使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并置于法律监督之下,推动了我省广播电视行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三)及时做好《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工作。《江苏省献血条例》是我省依法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对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我省血液供应出现持续性紧缺,献血率较低,激励无偿献血的方式比较单一,原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难以适应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需求。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修订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我委迅速启动立法工作,3月专程赴省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进行立法调研。会同法工委和省卫计委,围绕条例的修改原则、内容以及有关条款等问题反复协商沟通,进行了多次修改。6月中旬,在南京市高淳区召开专题座谈会,专门听取了有关厅局及苏州、无锡等七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建议。6月下旬,书面征求了省政府办公厅和财政、交通运输、旅游、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以及13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7月,会同法工委和省卫生计生委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修改。条例修改主要强化了政府责任,扩大了社会参与面,构建了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采供血机构信息公开和引导宣传。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对《江苏省献血条例》有关条款作了修订。 

  (四)开展《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我委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地方志办公室的联系,多次协调参与草案起草工作 。10月,我委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地方志立法调研组赴南京、扬州、宿迁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参加调研并讲话。调研组在省地方志馆参观了“方志之乡”展厅、乡镇村志及民间艺术文化展厅、志鉴阅览室和旧志阅览室等功能区。听取了省地方志办公室、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和扬州、宿迁市政府及部分区(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地方志立法进行了座谈交流,有效促进了立法进程,为2018年制订条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为了推动《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贯彻实施,6月下旬,在条例实施前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省政府副省长蓝绍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医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务实求效,高质量开展监督工作。 

  2017年,我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民生热点,讲求监督实效,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加强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学前教育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有关学前教育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自2012年施行以来,有力促进和保障了我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学前教育执法检查,我委于5月至6月,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题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办、民办幼儿园32所,召开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幼儿家长座谈会10余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专项规划没有落实到位,小区配套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监管服务体系亟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快发展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各类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幼儿园质量监管,适时修改条例等具体意见建议。在分组审议期间,及时汇总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编辑印发了常委会会议简报。并将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持续跟踪督办。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工程。为制定高质量的询问工作方案,我委1月份到全国人大、国家卫计委学习了解有关开展询问工作的经验和全国医改进展情况,专程赴福建、广西、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医改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向省政府印送了询问工作方案。为了提高监督实效,5至7月我委用3个月时间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医改进展情况大调研,形成了100篇调研报告。7月至8月,我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向全体省人大代表征集询问问题和意见建议,得到了全社会和全体省人大代表的热烈响应,我委公布的两部电话共接听电话169个,收到人民来信133封,电子信件235份,征集问题1320个,意见建议2301条。为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供参考资料,我委汇编整理了三级人大专题调研报告、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建议汇总、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汇总、全国各地医改先进典型经验汇编,形成总计72万字的文字材料。为了提高询问效果,我们改变以往事先告知题目的做法,变“开卷考试”为“闭卷考试”,事先仅告知范围,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人大代表现场自由提问,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到会报告工作、参加应询并作表态发言。首次采取限时每道题应答6—8分钟的措施,在询问现场由工作人员提前一分钟打铃提醒应询人。医改专题询问会现场,12名委员和代表的16个提问涉及公立医院改革、异地就医、分级诊疗、医保预算、药价虚高、儿科医生短缺、大病医疗救助、医养结合等方方面面老百姓的民生关切。中央和省主流媒体对这次专题询问作了详细报道,新华日报专版对询问进行了原汁原味的报道。专题询问结束后,我委及时整理了审议意见连同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印送省政府办理,明文表示将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还将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的汇报。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环节。2017年,我委认真研究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与代表联系,继续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 

  (一)认真督办重点建议。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及时答复,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督办,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尊重代表、了解代表、服务代表的过程,成为协同各有关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过程。10月中旬,在许仲梓副主任的带领下赴南通市,对陈雯、顾晓松、曾九玉、陈昌龙等多位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就我省科技创新方面工作提出的4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我委组织督办组一行在海安县实地考察了亚太科技、鑫缘集团、铁锚玻璃、天楹集团等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在海安县召开建议督办会,听取省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汇报。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沿海办、科协汇报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省经信委补充汇报了协同创新有关情况。对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组要求要在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抓好关键人才,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抓好企业这个创新主体,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制定有效的金融扶持政策等方面继续推动,确保代表建议落实到位。 

  (二)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工作与履行自身职责结合起来,针对每一件议案都组织专题调研,集体研究办理,既保证办理效率效果,也拓宽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思路和途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陈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苏北科技创新扶持力度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我委研究办理。我委对此高度重视,会同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在实地考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保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教资源和创新人才向苏北集聚等意见,对加速苏北科技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认真组织代表活动。一年来,我委根据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联系工作的要求,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提供保障,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将代表活动“常态化”、“主题化”,组织邀请代表参加了医疗卫生、学前教育、科技创新等领域立法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在工作中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扩大代表知情、参政的途径和渠道。通过听取汇报与深入走访相结合,代表们亲身体验了相关领域的发展,拓宽了了解社情民意的视野。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今年以来,我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 

  (一)加强学习研究。一直以来,我委确立了“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需要”,通过学习来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教科文卫工作。2017年,委员会全体同志按照省人大机关的部署和安排,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会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泗洪县魏营镇涧圩村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委在南京举办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会,委员会章剑华主任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专题辅导报告。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从事教科文卫工作的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学习,推动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加强工作联系。一是加强与全国人大的联系。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竺带队来我省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系统调研和座谈,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专程赴北京到全国人大学习了解有关开展询问工作经验。二是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2017年,我委在井冈山连续第五年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干部培训班,由委员会多位负责同志就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开展专题讲座,来自省、市、县(市、区)人大从事教科文卫工作的同志98人参加培训。继续通过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座谈会和部分市人大教科文卫负责同志片会,凝聚共识,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协调全省上下共同做好人大教科文卫的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加强了与兄弟省市自治区人大的联系。就苏南自创区、广播电视管理地方立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多个专题,赴安徽、上海、福建等地学习,接待了河北、广西、湖南、贵州、重庆等省市区人大来江苏调研考察,增强了与各省同行的联系,深化了交流与合作,共享了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先进经验。 

  (三)加强制度建设。2017年,我委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机关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质量”的抓落实行动,针对巡视中发现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迅速研究并逐步解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流程逐步规范;通过按项目落实工作人员及负责领导,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通过严格办事程序,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完善来文办理、发文审批、印章管理、保密、休假报批、财务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培育了团结协作精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的支持下,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把教科文卫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省十三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教科文卫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好职责使命,推进全省教科文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目前,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创新型省份建设需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脱节,整体质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因此,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既符合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要求,也符合职业教育的现实需求。2018年我委将按照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做好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工作。 

  (二)制定《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江苏是方志之乡、方志大省,历代流传下来的地方志近800种,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有不少传世名志。虽然我省地方志工作水平和质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我省地方志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推动难;一些地方工作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地方志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对于社会修志缺乏规范管理,影响了地方志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2017年的立法调研项目,我委已与省地方志办公室进行了座谈交流和初步调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修改《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小餐饮是重要民生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省小餐饮数量大、无证问题突出、取缔难度大、处罚难以执行到位,但由于许可条件限制以及小餐饮监管未纳入《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使我省对小餐饮的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国务院在《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明确要求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地方要出台小餐饮管理办法,并纳入国务院食安办对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之中。为实现对小餐饮“宽进、严管、优服”,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需要通过修改有关法规,促进小餐饮业健康发展。按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规的修订工作。 

  (四)开展相关立法调研。2018年,我委将根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就自主组织起草《江苏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制定《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条例》和修改《江苏省中医发展条例》、《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重点调研文化产业立法,党的十九大报告专章对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全省共有文化法人单位10万多家,从业人员120多万人次,企业资产总规模、主营业务从收入达到1万亿元。但文化产业结构仍处于中低端,大多数企业创新创意能力不强,网络视听、数字创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业态发展还不够,城市与城市、行业与行业、城乡区域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人才、金融、技术、版权等要素市场还不健全,对外文化贸易波动较大,文化企业数据库、文化产业发展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出台一套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地方性法规,对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非常必要。届时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有关市人大共同研究起草条例草案 

  二、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江苏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为了与此次立法调研相结合,找准立法的难点和重点,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法。我委将采取省市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大调研,形成上下联动的综合效应,共同推进全省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专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实施专利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专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当前专利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利工作发展,为“聚力创新”保驾护航,我委将对我省专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三)开展《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执法检查。201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1周年,也是《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高依法治档水平,推进全省档案工作发展,将开展《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档案人才队伍情况。推动我省档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智慧化和现代化,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三、代表工作 

  我委将结合2018年立法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组织专业组代表视察省政府关于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方案实施准备工作情况。适时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对省政府办理“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专题督办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重点督办有关省人大代表建议,着力做好督办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议案、建议内容的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切实解决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 

  四、自身建设 

  2018年,是省人大换届后的第一年,我委将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谋划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认清使命,明确定位,找准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开创性地做好教科文卫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处室业务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深入学习新法律、新知识,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专业水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委员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委员会学习、会议、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已有的制度和各项规定,加强工作分工,强化团结协作,从细从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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