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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2022-04-27 18:30  来源:农委  作者:赵志宏  摄影:于同化

4月27日下午,《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省政府副省长马欣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洪泽湖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魏国强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是系统解决洪泽湖保护问题的迫切需要。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政府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以及依法执法和公正司法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内容,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整体合力。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面向条线部门和流域地区重点加强学习宣传,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营造全社会参与洪泽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马欣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要求沿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凝聚起推动条例实施的强大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刘大旺主持会议。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及淮安市、宿迁市有关负责同志就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省发改委、工信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旅游厅、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淮安、宿迁两市以及沿湖六县(区)人大和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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