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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与2017年工作计划
2017-01-12 10:52  来源:农委

  2016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省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专题询问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立法、监督、议案办理等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能动作用,涉农立法工作有新突破

  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把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作为涉农立法的根本指向,把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业改革与发展作为立法重点,努力在促进“三农”工作上求突破。

  (一)做好《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湿地具有保持水源、调节和改善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江苏境内湖泊众多,沿海滩涂辽阔,湿地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解决全省湿地面临的围垦、污染、资源过度利用等问题,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刻不容缓。我委多次组织省有关部门到盐城、宿迁、苏州、南京等地进行调研,征求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形成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时,充分肯定了我委提出的突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加强湿地保护的科学性、加强湿地水源环境保护、加大对湿地的保护力度、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加强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的修改意见。

  (二)做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立法工作。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可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农业技术推广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对推广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做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的审查工作,我委在听取省农口有关部门对实施办法的修改意见之后,多次与省农委就修改内容进行讨论,并召集省法制办、省农委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就草案稿的修改完善进行商讨。8月底,赴东台市、张家港市开展了调研,征求修改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理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农技人员职称评聘及待遇激励、加强经营性推广的规范和指导、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的监督考评等四个方面的修改意见。目前,该修订草案即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三)开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江苏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有很多好的经验,特别是苏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富有成果。但苏中、苏北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2015年,汪洋副总理指示江苏要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近年来,中央多次对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赴广东、浙江等地考察学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验和立法情况。同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赴苏州昆山市、虎丘区和南京江宁区、溧水区开展了立法调研,就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与省农委进行探讨沟通,确保法规草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虽然经过多次修改,但办法中的很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河道管理的需要。江苏河道密布、水系发达,全省有河道2万多条,其中骨干河道727条。这些河道的管理事关农业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相关条例非常迫切。11月初,会同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赴南通市、泰州市和如东县、姜堰区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河道整治管护现场,实地考察了河道疏浚、生态河坡建设、沿河截污及河岸景观建设等情况,全面了解地方净水护河、整坡护岸、水政执法等方面的现状。通过调研,对基层河道管理有了客观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立法重点内容。

  (五)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4月份和12月份,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举办了《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围绕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贯彻实施条例需要把握的重要内容、如何加强条例宣传发表讲话。省政府对相关部门如何宣传贯彻条例作了表态和部署。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工作交流。通过座谈,动员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相关条例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氛围;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要求,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各级人大,切实履行职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还邀请了部分媒体记者参加,通过互联网和各种新闻媒体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

  二、牢记为民履职,依法监督工作有新举措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主题、讲求实效,把“三农”工作中党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求执法检查工作有成效、专题询问工作有创新。

  (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询问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为确保此次专题询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如何问”开展深入调研。上半年,分别赴盐城、宿迁、连云港、泰州等地进行了三次广泛的调研。调研组深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等场所,与规模生产者、农民、农技人员交流,全面了解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组织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座谈会,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听取基层人大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建议和意见。6月份,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赴无锡开展调研,并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听取了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我委主要领导带队在南京市暗访了部分农贸批发市场、农资市场,进一步了解市场准入的真实情况。同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在江苏人大网、中国江苏网设立征求意见栏目等方式,全面征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切实把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筛选了出来。二是围绕“如何答”做好组织协调。于年初制定专题询问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按照部署,两次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专题询问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专题询问工作方案。6月初,常委会分管领导召开专题询问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明确询问采取随机提问、追问的形式进行。询问现场播放视频录像全面反映政府及各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各应询部门只围绕询问内容,把问题讲清,把打算讲透,把承诺讲实。对于现场回答不了的问题,各应询部门都能按照要求给予正面的、积极的答复,不回避工作缺失和责任。三是围绕“如何改”加强问后跟踪。现场询问结束后,及时整理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各位委员的发言,形成工作简报,并连同《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并函送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下一步将按照要求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开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我省水情特殊、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容量有限,推动《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是促进水资源良性循环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蒋宏坤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采用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水资源管理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水利、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农委、环保等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赴常州、南通、徐州和连云港4市进行了实地检查。委托南京、淮安、盐城、镇江、扬州5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所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了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与当地水资源的承载力不匹配、水环境质量保护仍面临很大压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不够、水资源管理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等四个方面共12个问题。结合常委会上委员们的审议情况,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递交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相关意见和建议正在办理中。

  (三)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5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田水利建设和投入、推进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农业灌溉水源和工程设施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加农田水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方面情况。在南京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我委作了全省水利立法、监督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及省水利厅分别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水法和农田水利工作有关情况,省有关部门就实施水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汇报。检查组一行还赴淮安、苏州两地,深入市县、村镇和水利基层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和专访。我省水法执法贯彻实施工作得到了检查组一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增强责任意识,联系代表工作有新作为

  始终把联系、服务代表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认真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配合做好常委会分管领导、委员会主要领导走访联系代表相关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好省直扬州组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专题视察活动,并做好小组召集人向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省直扬州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服务工作。

  (一)认真办理代表议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辛华荣等十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关于洪泽湖骆马湖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我委研究办理。4月中旬,我委主要领导带队赴徐州、淮安、宿迁调研了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治理工作情况,实地考察了洪泽县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情况,宿迁、新沂、邳州采砂船集中停靠点以及两湖沿线码头、砂场情况,听取了两湖沿岸所涉及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议案的省人大代表以及省水利厅对于非法采砂治理工作的情况介绍以及意见建议。调研结束后,与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水利厅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5月9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上述议案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讨论。我委建议,在《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中强化河湖禁止非法采砂的内容,就设立禁采区、禁采期、采砂许可制度及违法处罚等进行细化完善,适时修订《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非法采砂的管理。同时,建议从明确禁止非法采砂的管理职责,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监督查处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确保“两湖”非法采砂得到有效禁止。目前,省政府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及常委会审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在认真落实中。

  (二)积极督办代表建议。10月中旬,在公丕祥副主任的带领下赴无锡、扬州、镇江,对省人大代表傅洪拓提出的“关于推动农业种业发展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督办组一行实地调研了里下河农科所、省家禽研究所、国家地方鸡种种质资源基因库、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鱼业研究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农委、科技厅、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局、农科院等部门和单位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11月底,会同人代联委首次采取跟踪督办的形式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在跟踪督办会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作了进一步汇报。对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定新一轮的农业种业科技攻关目录、打造商业育种平台、调整完善协作攻关团队、加强协调配合和有效沟通等四个方面继续有所推动,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将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与立法工作相结合,组织省人大农业专业代表小组围绕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改革等方面的议题,在丹阳开展实地考察和研讨交流活动。代表们考察了丹阳市开发区车站社区朝华模具城、吕城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开发区建山村黄连山自然村和陈山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与相关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岗位职责,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制定中应该注重解决哪些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突出自身建设,调查研究和上下联系有新成效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做好人大工作新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工作联系,着力提升调查研究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更好落实。

  (一)加强调查研究。除了围绕立法、监督工作进行大量调研外,还组织了多项专题调研。调研既围绕事关全局的大事,关注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重大问题,也抓住农业法治建设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开展调研。4月份,在相关委员会支持下,组织赴台湾调研现代农业创新;6月份,组织赴苏州、扬州调研社区股份合作情况;10月份,在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交流了农业立法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另外,还结合省政协委员关于适度开禁地下水开采的提案办理,组织赴无锡、常州开展了调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赴苏州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开展调研;赴重庆围绕水资源管理开展调研;赴辽宁、山东围绕海洋经济立法开展调研。此外,还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调研;结合全国人大农委立法监督工作座谈会,调研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林科技创新情况,并在座谈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二)加强工作联系。把加强与市县人大和外省人大的工作交流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工作座谈会,组织各设区市人大农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情况调研,并进行交流研讨。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情况为重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了全省人大农委系统干部培训班。对《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制定过程中的做法进行总结,以“依法履职,全力推进精准扶贫”为主题,在华东六省一市人大农委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专题发言。此外,还接待了辽宁、新疆、广西、安徽、上海等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来我省学习考察气象灾害防御、农业机械化、农村土地确权、美丽乡村建设、湖泊保护等工作。

  (三)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委员会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参加专题学习,严格对照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要求,重温入党以来的心路历程,畅谈学习体会,对照党章查找不足,切实加强党性锻炼。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昂扬的状态投身到工作当中。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参加机关两月一报告、常委会期间专题讲座,积极参加“876”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落实好委员会的每项任务。此外,还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义务献血、扶贫慰问、机关迎新年晚会等公益、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委员会的凝聚力。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需要正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两聚一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新的一年,我们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国和省人代会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脱贫攻坚”这一重点工作,推动立法、监督、联系代表等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立法工作。做好《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结合前期立法调研情况,全程介入条例起草修改工作,将条例审议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听取专家、群众意见,做好条例草案的论证、修改工作,起草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审查报告。围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将突出如何优化管理机制,夯实管护基础;如何创新模式方式,提升管护水平;如何长效整治整改,巩固管护成效等方面开展深入的调研。围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建情况;农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包括管理范围及分类管理、资产运营、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情况及范围,如何量化到成员,股权的继承、转让以及抵押担保;如何处理“村财乡管”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政策措施以及其他有关立法建议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开展《江苏省粮食安全条例》、《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研讨,在组织到外省学习先进立法经验的同时,在省内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进一步论证条例起草的可行性、必要性,进一步调研条例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为出台高质量的条例打好基础。做好《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在法规正式颁布实施前,将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宣传条例重要意义,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此外,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年,在完成好五年立法规划任务的同时,加强与涉农部门沟通,提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涉农立法建议,为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打好基础。

  二、监督工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场硬仗。听取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促进共同富裕,确保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一年多来的施行情况,促进农村扶贫工作法治化建设。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计划于上半年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开展相关调研活动,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各位常委会委员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时参考。

  三、调研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全国、省人代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以省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为中心,围绕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开展调研。重点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美丽乡村等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农业发展、农村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四、代表工作。积极邀请农业专业代表参加农业立法、监督和专题调研,推动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继续做好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委员会主要领导联系代表的相关工作。重点做好2017年省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有关“三农”方面的议案、批评和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好有关“三农”工作方面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活动。选择好相关主题,开展省人大代表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五、工作联系和自身建设。2017年是设区市和县(区)人大换届后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加强与基层人大农委的联系与交流,计划以“脱贫攻坚”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为主题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介绍省人大农委年度工作要点,听取地方人大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举办全省人大农委干部培训班,加强工作研讨,促进新一届各级人大农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省政府涉农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加强与全国人大农委、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的学习交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立法、监督等工作调研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突出抓好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加强委员会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和人大工作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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