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
2021-08-10 10:00  来源:农委

2020年工作总结

今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我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央、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过程中展现了人大作为。

一、着眼特色质量,做到精准立法,保障三农工作健康发展

坚持把保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导向,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眼于体现江苏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把好质量关,通过立良法促乡村振兴、保乡村善治。

1.做好《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立法工作。当前我省农村水利建设发展处于瓶颈期,灌排工程体系、防洪除涝能力、农村供水保障、生态河道建设等,与江苏现代农业发展现状、与乡村振兴要求还不相适应。该条例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后,魏国强副主任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立法座谈会,专门听取省水利厅、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起草和修改条例草案情况的汇报,赴南京等地实地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我委提前介入立法工作,先后赴淮安、南通、苏州、徐州等地进行立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在提交常委会的审查意见报告中,对加强农村水利规划与建设、提高防涝降渍水平、发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作用、强化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完善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11月份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并将于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做好《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订工作。我委提前介入,围绕条例草案框架及文本主要内容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多次会商研讨,并赴淮安、南京、镇江等地开展专题调研。魏国强副主任先后于7月和9月带队赴南通、扬州、常州等地开展调研,并赴上海、浙江学习借鉴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立法经验和做法。10月底,我委还向1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涉农省人大代表、“三农”工作决策咨询专家书面征求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在提交常委会的审查意见报告中,对调整部分章节标题、增加鼓励和支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类型、明确农民成员范围、修改盈余返还相关规定、增加扶持政策措施、修改完善法律责任相关条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委配合法工委做好条例二审准备工作。

3.做好《江苏省种子条例》和《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江苏省种子条例》和《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我省现代种业健康发展,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3月中旬,在防疫形势允许的前提下,我委及时联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分别组织召开2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座谈会。魏国强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制定贯彻条例的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就条例贯彻实施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推动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座谈会还邀请了部分媒体记者参加,通过新闻媒体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

此外,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畜牧法、长江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省法规全面清理,公共卫生、民生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立法修法需求专项梳理,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贯彻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要求修订相关法规。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设区市涉农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审查法工委送交的规范性文件4件、设区市地方性法规3件,均按时审查并完成反馈。

二、坚持从严求实,实施刚性监督,推动涉农政策落地见效

在监督工作中,按照“省委有部署、群众有期盼、政府能办到”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找准相关工作的薄弱点、基层反映强烈的关键点,围绕工作落实的增效点持续跟踪推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1.开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该项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个执法检查项目,李小敏常务副主任高度重视,强调要认真进行,取得实效。3月下旬至4月下旬,以魏国强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分别赴盐城市及滨海、阜宁县,扬州市及江都区,无锡市及宜兴市等地实地考察。同时委托常州市、泰州市、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委严格对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法规条文,重点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责任,推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建设的情况。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提纲列出的检查要点,认真对照法规条款逐项进行自查。二是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在省气象局协助配合下,形成《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调查问卷,多渠道开展问卷调查,征集相关部门、单位、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委托盐城、扬州、无锡三个市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放问卷,共回收问卷200余份。在江苏人大网和江苏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上开展问卷调查,收到意见建议86条。三是座谈反馈,增强实效。为延伸执法检查链条、强化人大监督效果,于6月中旬召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中的第一次,是一项创新举措。这次会议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及省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议由魏国强副主任主持,赵世勇副省长出席,执法检查组成员和省气象局及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等11家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反馈座谈会促进了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互动,推动了省政府出台《高质量推进气象工作的意见》,达到了提高共识、促进交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的良好效果,在审议意见的落细落实和问题清单的有效整改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开展全省乡村产业振兴专项监督工作。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监督工作,我委按照主任会议要求及早谋划,于5月上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研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推进要求。5月下旬召开座谈会,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商榷调研内容,紧紧围绕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规划的具体内容,明确监督重点。魏国强副主任分别于7月和9月两次带领调研组赴南通、扬州、镇江、常州开展调研。调研组还赴苏州、盐城、泰州开展了专题调研,同时委托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调研,并请省政府12个相关部门提供书面材料。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情况报告。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情况,我委从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工作、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资源要素支持保障等方面形成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交办后,我委又到四川、海南进行考察,进一步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特色做法和相关经验。

3.开展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为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相关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带领调研组先后赴盐城、扬州、无锡开展调研,实地考察村集体项目建设情况,听取镇、村负责同志关于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介绍,查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台账,与当地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基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调研组还赴苏州、常州、泰州开展调研,同时委托6个设区市和12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农委上下联动开展调研,对54个村(居)进行典型分析,并请省农业农村厅及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提供了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听取南京农业大学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综合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典型剖析、座谈交流等方面情况,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我省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6月上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带队在我省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制度规范实施、农业机械质量保障法律责任落实、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法律规定执行、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管理以及农业机械化扶持措施和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我省徐州、连云港、盐城、苏州、镇江、南京等地基层检查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吉炳轩对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给予了“措施得力、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我省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实效予以充分肯定。

5.配合开展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议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我委与环资城建委联合成立调研组,于11月下旬赴常州、淮安、连云港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省政府推进城市小区改造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了解项目落实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调研结束后,我委重点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于12月上旬召开座谈会,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了研究讨论。12月中下旬,我委将形成省政府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供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三、拓展广度深度,开展务实调研,全面了解基层真实情况

坚持将调查研究与省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常委会依法履职紧密结合,与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1.精准选题,服务大局。在选择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时,我委注重以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基层群众期盼需求为指向,确定了“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等专题。其中,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的重要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则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创新方式,深入基层。为提高调研工作质量,我委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实践中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两个结合”做好组织工作,即:结合委员会年度多项重点工作,带着多个主题统筹开展调研;结合省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市县两级人大委托调研情况、乡镇和村(居)典型问题剖析开展全面调研。二是“三个步骤”做实研究工作,即:案头准备,提高调研实效;深入基层,找准突出问题;汇总研究,提出合理建议。三是“四个方法”做细调查工作,即:深入村组摸情况,联系专家听建议,召开会议听意见,多种形式下基层。通过上述举措,不断提高我委调研的能力和水平,系统准确掌握基层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

3.转化成果,发挥实效。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中,调研组认真总结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形成以“发挥法制促进作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题的调研报告,提出明确特别法人地位,发挥法制促进作用,加强集体和农民权益保护,构建创新法制空间,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中,调研组全面了解我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措施和经验,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摸清我省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主要措施,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及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两份调研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并刊登在《新华日报》,为省有关部门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了参考。

四、强化服务意识,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涉农代表作用

在联系服务代表工作中,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持续深化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对“三农”工作参与的途径。

1.办理好关于建立健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议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李爱华、朱晓梅、李彦春、杨中云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跟踪监督,建立健全西南岗、成子湖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议案”(第0018号),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明确由我委承担具体办理工作。我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做到早部署、早调研。办理工作中,及时与代表沟通,进一步了解代表在脱贫攻坚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新想法、新建议。结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赴宿迁泗阳、泗洪两地调研,察看帮扶成效,及时与议案办理的主办及会办单位进行沟通,就基层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交流,提升相关单位议案答复的针对性。4月底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听取省扶贫办等8个部门和单位相关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提出议案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并对议案办理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

2.做好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督办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姜东、夏晴等代表提出的“强化顶层设计,建设江苏省引领性高标准农田”、“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产量的建议”两个建议被列为年度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为做好督办工作,我委认真起草督办方案,魏国强副主任带队,赴南通、扬州、盐城等地开展调研,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建议。在8月份召开的督办会上,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建议办理情况,就一些重点问题和建议的解决、采纳情况与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分别就办理工作提出要求。我委围绕印送省政府办公厅的督办会议纪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

3.组织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10月份,我委将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与“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组织省人大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三农决策咨询专家、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委员参加的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在南京开展考察和研讨交流活动。代表们实地考察了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设运行情况和浦口区永宁街道大埝村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在座谈会上,来自全省基层一线的14位省人大代表和5位专家结合自身工作,就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代表们对我委每年围绕主题举办代表小组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把好的做法延续下去,发挥专业代表在推动“三农”工作方面建言献策的作用。

此外,我委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会办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中周宇、吴青、王林等代表提出的“保护农业文化遗产”、“防治地下水污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3项建议。在办理工程中,我委充分与代表和承办单位联系沟通,按时提交会办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彰显三农工作人大作为

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改进专工委工作、更好发挥专工委职能作用的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高标定位、靶向发力、守正创新、务求实效”的要求,立足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服务能力。

1.提升履职能力。始终把业务能力提高放在重要位置,开展每项重要工作,都注重引导工作人员广泛参与,研究资料、畅谈想法、理清思路、探索方案,实现群策群力,集中智慧,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的目的,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落实好委员会的每项任务。同时,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会议精神,积极参加机关两月一报告、常委会期间专题讲座,不断提升业务水平。9月份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我委邀请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作专题辅导讲座,报告以农业现代化为主题,内容丰富、讲述精彩,获得广泛好评。

2.深化工作交流。我委注重加强与地方人大农委的联系与交流,通过上下联动形成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及时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通报省人大农委年度工作要点,交流工作情况,听取设区市人大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赴上海、浙江、四川、海南等地学习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的做法与经验。12月中旬,赴上海参加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交流会,围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交流,并会商建立长三角地区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协作机制。

3.强化作风建设。我委以“五抓五促”专项行动作为委员会提升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结合年度主要任务,将机关“五抓五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涉及农委的7项措施细化为12项具体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实施要求,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战疫情、稳增长、强基层、惠民生、保安全等方面,体现了责任担当。落实机关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要求全体人员提高站位,从“两个机关”建设的高度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以昂扬的状态投身到工作当中。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启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破解新发展难题,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安排,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一、系统谋划,不断提高涉农法制供给质量

自觉把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聚焦改革发展重点、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涉农法制建设。

1.做好洪泽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泊,是我省苏北地区的重要水源地,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重要过水通道和调蓄湖泊。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洪泽湖水污染、水域萎缩、水生态环境退化、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仍然存在,洪泽湖管理亟待从粗放管理向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转变。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从全流域统一监督和综合治理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研究国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生态修复与保护、水资源保护和调度等问题,就如何建立生态补偿、污水处理费收取、产业迁移补助、渔民安置、生态考核、建设项目限制审批、排污口核查登记、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进行研究论证。

2.做好长江流域禁捕立法工作。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按照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联动监督、协同立法”的精神,着眼全面贯彻相关工作规定,助力坚决打好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的工作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立法进程。提前、全面介入相关决定草案起草、论证、修改工作,重点就省有关部门协同执法监管、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等开展调研论证,力求形成高质量决定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协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在实现长江“十年禁渔”总体目标上走在前列。

3.做好长江岸线保护立法准备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长江岸线作为长江沿线水域、陆域共同组成的带状区域,具有独特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当前,我省长江岸线利用存在布局不合理、利用效率低、风险隐患增多等问题,影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围绕提高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开展调研,发挥长三角地区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全面了解长江岸线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加强立法研究,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对明晰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完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整合岸线资源、实施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梳理,就如何加强长效管理,完善巡查监测、联合执法和监督考核机制等开展调研论证。

4.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准备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立足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开展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一是吃透上情。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把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阶段性特征,研究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核心内涵,明确条例草案的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二是把握省情。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评议,在省内开展广泛调研,了解群众新期盼、基层新实践,分析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的难点问题、堵点问题,明确条例草案需要作出规定的关键环节。三是掌握外情。发挥省人大常委会三农决策咨询专家作用,广泛开展立法研究,同时组织赴兄弟省份开展学习考察,借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需要明确的特色条款。

另外,将结合动物防疫法的修改及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加强重点问题调研,做好条例修改准备工作。

二、上下联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评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的部署,做好组织协调,抓好调查研究,提高监督质效。一是深研评议依据。对中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省实施规划进行梳理,明确评议重点,做深、做细、做实评议准备工作。二是明确评议部门。结合我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划分情况,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被评议部门和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强化组织协调。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加强沟通联系,推进上下联动有序开展评议。周密谋划工作方案,提出相关专工委参与评议工作的具体办法,提高评议工作针对性、操作性,切实发挥人大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一头连着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另一头连着农民增收致富的“钱袋子”。结合当前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有效举措。要在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水产养殖业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捕捞业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渔业资源利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渔业监督执法、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渔民持续稳定增收等情况;配套政策制定、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同时结合长江“十年禁渔”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联动监督工作,对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禁止捕捞和垂钓,禁止携带禁用渔具等进入禁渔区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和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四、立足省情,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进行调研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不仅事关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会在更深层次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要素流动、产业集聚、市场形态乃至城乡格局产生积极影响。要围绕如何更好地整合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和区域间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深入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找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开展调研,结合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做好产业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调研,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会议纪要相关意见落实情况。此外,谋划好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就加强地方人大农业农村领域立法工作协同,强化地方人大农业农村领域监督工作联动,协同组织农业农村领域课题研究等重点内容组织调研视察。

五、强化服务,增强涉农人大代表工作活力

梳理一年来工作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请设区市人大农委组织代表就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引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省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好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的相关工作。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调研,开展农业专业代表小组专题活动,推动各地、各行业的涉农代表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邀请涉农省人大代表参加农业立法、监督和专题调研,更好地发挥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六、适应形势,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发挥分党组抓党建、促工作的领导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二是注重业务能力提升。把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作为学习重点,组织开展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在推动党员干部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全省人大农委系统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四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部署,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工作部署,形成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体系,紧密结合委员会工作的职能特点,找准联系群众的方向和着力点,增强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切实转作风、提效能,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