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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顾之一
2018-04-26 15:19  来源:研究室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本届以来,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把人大工作置于省委的领导之下,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本届以来,中共江苏省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把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改进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途径。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指明了方向。省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纪念活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了庆祝大会,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在会上作了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把人大工作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责任,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着力营造有利于人大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共同创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美好而光明的前景。省委中心组及时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014年12月,省委结合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分析了我省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会议进一步重申,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会前,省委出台了《关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全省人大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在为省委文件代拟起草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专门梳理出14个方面重点课题,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在省内集体调研,并到上海、浙江等地学习借鉴。形成初稿后,多层面征求意见,并专程赴全国人大听取意见。《意见》共5个部分26条,从进一步增强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特别是明确提出“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内容”,把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具体化。

  本届以来,省委常委会每年都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有关问题,省委及时研究答复。省委书记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本届已有两任,李强、罗志军书记都把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为兼任常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不仅每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都参加,而且每次会议结束时都发表讲话、提出要求。罗志军多次强调,“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围绕同级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依法履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2016年1月,为更好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罗志军到常州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并就新形势下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要求。

  李强书记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多次对省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作出批示。2017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李强到会作专题辅导报告,围绕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三个方面作了阐述,指出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确保人大履职更好体现党委决策部署。他还在不同场合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指出“要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娄勤俭同志担任省委书记第三天,就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走访调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委厅室主要负责同志座谈。在察看了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的演示和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介绍后,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从全省发展大局来谋划推进人大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把牢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要高标准做好省人大换届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换出班子新面貌、换出发展新气象。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证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二、紧扣全省发展大局推进人大工作

  本届任期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是“两个率先”取得重大进展、新江苏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五年。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视察指导工作,对江苏发展提出新要求,希望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向我们发出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动员令。随后,省委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最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2016年11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描绘了江苏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这些都为我省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

  围绕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确保省委的决策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大决议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确保省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五年来,紧扣省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心谋划人大工作的思路举措,确定和选择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调研等工作重点,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依法作出了《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把省委重大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进一步动员全省人民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浓厚氛围。

  为配合省委全会的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围绕编制“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新一轮沿海地区开发开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民增收和农村扶贫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比如,2016年,根据省委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基层走访企业,与市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研发机构、中介组织和创业人才座谈,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向省委提交调研报告,得到李强书记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份很有质量的调研报告。随后,李强书记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上,对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够到位、审批过程中的“一长四多”现象依然突出、“红顶中介”清理规范效果不理想、部门审批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还存在很大障碍、改革衔接配套还不够到位、法制对改革的支撑还不够有力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就是直接引用人大调研报告中反映的内容,为省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省委起草相关文件,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配合省委对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并向省委作出报告。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人大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作出重要决定以及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本届五年来,先后就召开省人代会、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作出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关于我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等,向省委作了专题请示汇报,并按照省委的指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除了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外,每月将重点工作安排向省委书记作出书面报告,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组织推进。

  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就完善立法体制、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省委把领导做好立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重视和善于用好地方立法权,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2013年换届之初,省委及时研究批转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对本届立法工作作出安排,每年还讨论通过年度立法计划。为了更好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省委专门召开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刻分析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五年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主要措施。2016年,中共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随后省委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我省《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方式和具体要求,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根本保障。在具体工作中,省委根据全省工作大局,适时向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并定期听取人大关于立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省委的决策意图,确保地方立法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精心组织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保证省委重大决策主张得到全面落实。按照五年立法规划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法规起草工作的成熟程度,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安排好年度立法项目。同时,根据省委建议和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立法安排,如今年以来,为推动聚力创新落到实处,先后优先增加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开发区条例等立法项目。

  四、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人大代表选举,而且关系地方和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2016年以来,中央和全国人大先后就换届选举工作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把贯彻中央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方向和原则,做到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协调推进。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刻阐述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对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省委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汇报,并及时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制定的选举工作方案,报请省委批准;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主动向省委请示;选举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汇报,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坚持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

  十二届全国人大换届伊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带队,围绕县乡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就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6月,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18号文件),这是中央第一次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门制发文件。

  文件出台后,省委高度重视,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我省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亲自带队赴基层开展县乡人大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基层人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县乡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开展调研,总结基层人大改革创新的鲜活经验,梳理出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点举措。2015年8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26号文件),《实施意见》共10部分40条,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充分体现江苏地方特色,在推动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问题上有不少突破性规定,尤其是在加强县乡人大监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新举措,为全省县乡人大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也为我省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张德江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会上特别对江苏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江苏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不少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在其中做了很多具体工作,值得借鉴。”省委对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十分重视,罗志军专门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对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全省各地以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把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了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省委还要求对全省各地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开展专项督查。省人大常委会协助省委赴基层开展督查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市县乡人大换届以来,各地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2017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参加的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对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李强书记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讲政治、重规范、求实效,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的落实,不断提升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六、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发挥职能作用的思想基础。每年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各委员会系统业务培训班,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省人大机关不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等,通过深入学习和工作交流,更好地把握当今时代的发展大势,把握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把握人大工作的内在规律。

  常委会党组是省委在省人大常委会设立的领导机构,担负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贯彻的重大政治职责。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履行职责,在人大工作中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中央和省委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和省委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禁止的坚决不做。对于中央和省委召开重大会议、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进行传达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树立“人大是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依法履职、服务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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