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人大网 > 机构主页 > 研究室 > 工作资料 > 正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顾之三
2018-04-26 15:25  来源:研究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本届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7个,开展执法检查13次,组织专题询问9次,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一、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着力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幸福。

  (一)贯彻省委战略部署推动“两聚一高”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江苏发展作出了“两聚一高”的战略部署。围绕省委这一战略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创新战略发展、加快发展转型升级、扶贫富民等工作摆在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聚力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省人大常委会早在2013年开局之年,就特别关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环境。2014年,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使创新真正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为把我省打造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区域,2016年,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全省各市和部分县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督查,并向省委提交调研报告。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联组审议,推动政府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活力、清障搭台。

  聚焦富民推动加快增收脱贫。百姓富,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答题”。2017年上半年,为呼应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聚焦富民”的主题,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政府积极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按期下达专项资金10亿元,完成6个片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8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40座;帮助每个省重点帮扶县建成一批农业产业项目和“一村一品一店”特色村、1-2农业特色小镇;出台了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的文件。同年4月,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扶贫工作专题,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内容详实、指向明确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得到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的充分肯定。

  (二)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对全省经济工作的监督始终是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常委会通过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报告,监督政府深化结构调整,强化创新驱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保证经济平稳财政健康。2013年,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14年,以稳妥推进经济领域改革为突破口,围绕全面推进八项工程,着力抓好十项举措,督促政府深化财税改革。2015年,围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督促政府抓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2016年,督促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预算改革,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更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督促政府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富民工作。常委会每年还通过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监督政府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更多财力投向民生重点工程。2015年,为做好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工作,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组成9个小组深入全省13个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内容涉及经济转型升级、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1个总报告和10个分报告。

  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路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主线。2017年,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议政府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目标任务上再聚焦、狠抓落实上再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三去一降一补”中的重点举措,加大推进落实力度,不断创造适应新需求的有效供给,打通供求渠道,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着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

  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作为经济大省,实施“走出去”战略既是江苏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也是我省主动应对世界经贸格局变化的重要举措。2014年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走出去”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加快形成以国际化企业为主体、国际化城市为基础、国际化人才为支撑的对外开放新格局。2015年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不断深化各领域各层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2016年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出入境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振兴入境游市场的六点意见。省出入境旅游管理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了入境旅游的宣传推介,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完善入境旅游公共服务,加快旅游交通集散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切实改进和提升了全省出入境旅游工作水平。2017年1-6月份,全省接待入境过夜游客172.19万次,同比增长11.1%,旅游外汇收入19.86亿美元,同比增长12.4%。

  (三)呼应百姓关切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增进民生幸福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推动省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6年,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纷纷建言,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过程、全方位保障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守护广大群众的“养命钱”。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被老百姓称之为“养命钱”。2016年9月,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推动我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

  聚焦“老有所养”。五年来,常委会持续关注养老方面的议题,推动解决了诸多难点。2013年就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首开专题询问。2014年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范围覆盖全省的执法检查。2015年制定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为发展养老事业提供法制保障。2016年选定4件医养融合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政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2017年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针对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经过五年持续跟踪监督,全省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和床位大幅增加;医养融合不断深化,省内异地就医基本联网;养老补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150万人。

  助推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发展学前教育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2017年开展了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渠道增加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2015年对全省文化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了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2016年听取和审议我省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大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城乡、区域和各类人群健身均衡发展。江苏是首批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我省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2017年,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紧盯难点热点问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关系江苏长远发展大计。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生态质量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同心协力谱写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

  围绕改善“水”环境做文章。2013年,常委会于11月份同时开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湖泊管理与保护,严厉打击侵占、损害湖泊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加大长江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保护好“母亲河”。执法检查后,各地有效查处侵湖案件100多起,仅洪泽湖沿岸就清除违法圈圩4.7万亩,维护和改善了湖泊生态功能。2016年9月,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对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展开执法检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必须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水资源保障。

  围绕建立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功夫。2015年,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严格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加快形成节约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当年11月份,常委会组织开展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耕地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坚决守住耕地质量红线。

  围绕环境保护出实招。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2016年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7年开展此项议题专题询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政府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以最严格的法治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五)聚焦法治江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2014年5月,常委会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013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政府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2013年9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更新治理理念,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努力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2016年,常委会就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宜居环境。

  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五年来,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司法工作6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适应反腐败形势的需要,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严惩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平稳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常委会分别于2016年3月和2017年9月,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全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支持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支持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创新专题询问模式,强化常委会审议意见实效,全面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等等,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一)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执法检查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先后就19部法律法规开展了13次执法检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执法检查的问题导向。2013年10月下旬,常委会在开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时,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插基层一线,深入地方企业和长江沿线水源地,曝光偷排违法企业,深究责任原因,提出整改要求。2017年3月中下旬,为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调研组组成暗访组,实地查访了钢铁化工、垃圾处理场、农村养殖场、废料回收作坊等,更加准确真实地摸排我省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常委会审议和开展询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实行上下衔接和联动,扩大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力。选择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经过努力能够有所推进的共性问题,由省和各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是本届常委会工作的亮点。2015年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省人大常委会委托13个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拉网式全面对全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多措并举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采取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形式,已经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常态。

  制定出台工作意见,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为规范常委会执法检查,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就执法检查的科学选题、组织方式、检查手段、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工作成效均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刚性,增强执法检查的效果。

  (二)创新专题询问工作模式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实践,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努力在专题询问实效上下功夫,推进专题询问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先后开展9次专题询问活动,推动政府解决了一批民生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科学计划。每年11月底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下一年度的专题询问议题建议及相关说明,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常委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014年,根据各委员会提供的议题建立了本届专题询问议题库,对本届专题询问议题统筹规划。

  注重调查研究。围绕专题询问的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是保证专题询问效果的关键。2015年,开展全省文化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业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发函,征求对全省文化工作专题询问的意见;定向向300名省人大代表开展文化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组织公众进行网上测评,收集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组织暗访,以视频的形式把基层文化的难点和问题传递到常委会会议厅,收到了很好效果。

  注重问政实效。本届以来,常委会对询问活动各个环节进行了探索和改进。2017年在组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专题询问时,所有问题均从调研和网上征集的意见建议中遴选;提问的委员现场由主持人随机抽点;应询人员回答问题不得照本宣科,更不得空谈成绩,须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实际举措。这次询问,组织形式和组织方式上都有了实质性变化,经电视台播出后,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

  (三)探索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机制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创新,积极改进监督方法、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预决算审查监督取得重要进展。

  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全覆盖。2014年初出台《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当年省人代会上,围绕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要求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和细化预算草案的具体条款,将四本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议,基本实现全口径预算监督全覆盖;将省本级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从经济科目分类的角度解析省本级预算支出,全口径预算报表体系更加完整;采用图解的方式解读预算,预算收支账目更细、更实、更易读易懂。经过努力,报送人代会审查的当年预算草案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表格,目前已增加到了47种,全口径预算草案更加详细、完整。

  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常委会相关委员会于2017年初启动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建设,省级122个一级预算单位、777个二级预算单位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出和使用,常委会都可以即时查看,实现了由事前、事后监督,升级为实时在线全过程监督,极大地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及时性和信息完整性。

  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从2015年起,我省首次将省本级所有121家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每个单位的预算收入来源、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均分别列示,基本支出预算还按经济科目进行了细分。同时,要求省财政部门设计和制作预算公开统一模板,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督促所有预算单位依法公开部门预算及收支报表、“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四)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常委会会议审议组织形式,强化常委会委员审议意见的落实问效,出台《关于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提高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议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拓展审议组织形式。2016年5月,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联组审议。通过这种联组审议的形式,既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意见、充分表达、形成共识;也便于政府相关部门当面听取意见,更好地改进工作。联组审议已经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的一种常态方式,可以集中更多人的智慧,提高了会议审议的质量和水平。

  强化审议意见落实。本届以来,常委会办公厅对每次常委会审议各项报告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及时归纳整理,交有关部门处理,相关委员会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关注、紧抓落实。在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江苏省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委员们对审计出问题的单位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省政府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后,督促有关部门围绕审计出的问题逐一整改,不留死角。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计厅厅长顾树生受省政府委托,就有关部门审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报告,这在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也属首次。

  (五)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五年来,无论是开展法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常委会采取各种举措,扩大社会公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点赞。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广泛听取民意。议题确定后,常委会都要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意见;在审议过程中,邀请列席代表发言,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2016年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出入境旅游情况的报告,首次尝试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引进社会研究智库辅助作用,与省社科院进行合作,邀请省社科院课题组参加调研,并提交第三方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参考。

  开展执法检查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执法检查前,通过报刊电台及网络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征求问题线索,并根据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开展明查暗访,使得执法检查的问题导向更加具体明确,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2015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商场、超市、12315维权指挥中心等现场,听取群众诉求;同时,根据群众投诉,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组织专题询问集中民智形成询问重点。常委会在专题询问前,还通过发放专门问卷、公布热点电话、网上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广大群众征集专题询问问题。同时,运用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对专题询问现场进行直播或录播,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专题询问的透明度和社会关注度,而且畅通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监督的渠道,有利于被询问部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使专题询问工作更具影响力、推动力。

  三、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性针对性的几点建议

  1、有序开展对“一府两院”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近年来,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市县一级人大探索开展了对“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履职评议工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取得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市县人大在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有的还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但由于2006年8月通过的监督法未将述职评议纳入其中,虽然基层人大积极开展这项工作,但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范,实践中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果。建议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把对“一府两院”负责同志的履职评议作为监督工作改革创新举措加以推进、有序开展,从而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

  2、适时开展质询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但从我省各级人大开展的监督工作来看,鲜有行使质询权的。应该说,自全国人大开展专题询问以来,我省各级人大把开展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有了明显提升。但从各地开展专题询问活动的效果来看,监督的刚性不够,实效性欠缺。建议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出发,依法行使质询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体现人大监督的刚性,提高人大监督的效力,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

  3、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本届以来,我省人大常委会在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提高执法检查实效上有许多新举措,特别是在实行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形成了许多新的机制,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执法检查总体来看,问题导向不够,不敢较真碰硬。一些执法检查流于形式,开展的是执法检查活动,走的是视察、调研的路子,提出的审议意见或工作建议没有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具体情况,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不够强。建议执法检查更多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式,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完善执法检查的机制,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4、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人大对于政府“钱袋子”的监督,很大精力是停留在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安排、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对于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监督没有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政府公共支出的重点放在了财政资金分配的过程上,而忽视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导致了预算单位只注重向财政部门伸手要钱,轻视了“花钱”后所带来的效果。建议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有效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和绩效后评价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