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江苏人大网>>会议专栏>>常委会会议公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报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
日期:2009-05-18
【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贵厅《关于印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函》(苏人办函〔200828)收悉。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督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逐项研究改进措施,明确目标要求,强化工作责任,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审议意见落实的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组织五五普法中期考核评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2008年下半年,在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及其考核办法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恢复建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加强了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法制宣传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进一步摆上重要位置;对普法宣传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全省法制宣传工作经费已达4418万元,比四五普法期末上升134%。

 

二、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是审议意见要求重点加强的工作之一,也是2008年我省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打造的品牌。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811)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刚性要求的落实,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2次以上,公务员每人集中学法不少于40学时。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在学法用法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2008年下半年,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500余人集中参加了由梁保华书记主持、省四套班子领导出席的小康社会与法治建设法制报告会;近10万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竞赛活动,普遍接受了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报告会、岗位练兵、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教育。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人事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建立实施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制度的意见》,拟于近期出台。《意见》规定,全省党政群团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在被提拔任用前,必须通过统一的集中法律知识考试。盐城、扬州、无锡、镇江等市也已出台了类似文件,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发展。各地、各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开展维稳定、创和谐、迎奥运“6·18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全省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在农村法制宣传方面,结合形势特点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文化进农村、法律服务到农家活动,免费向农户发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115万册,并在盱眙县开展农家书屋法制文化月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热情欢迎。在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法制教育课件评选活动,中小学教师版、初中版、高中版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系列教材已进入统稿审查阶段。在整合社会力量方面,积极推广实施南京市法律人在行动项目,壮大了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我省法律六进工作经验得到了全国普法办、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效应。一是建立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长效机制。省司法厅与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新闻媒体确保公益法制宣传的版面、时间,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这在全国属于首创。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全省优秀法制新闻评选活动,广泛调动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全省各类媒体299()法制专栏(节目)高水平运转。二是积极筹建江苏普法网。经过近一年的紧张筹备,江苏普法网已于2008124正式开通,省人大常委会朱龙生副主任出席开通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网站以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设置12个栏目,成为我省普法工作新的重要平台。三是广泛开展基层法制文艺活动。制作发放《全省第五届法治文艺调演优秀剧本选编》、第五届法治文艺调演晚会光盘,面向全国征集全省法制动漫主题形象,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五、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夯实法治江苏建设基础。为实现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对已经命名授牌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组织开展第四批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验收,努力推动基层“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全面落实。目前,全省已有39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910个村、498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09年,省政府已将法制宣传列入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事范围,突出农村法制宣传、以领导干部为核心的重点对象学法、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营造更加和谐的法治环境。

 

 

  作者:  来源:
相关文章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备案号:苏ICP备05003312号 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