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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的意见
日期:20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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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了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函,内务司法委对这个报告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内务司法委认为,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审议意见非常重视,专门下发了督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各地通过认真整改,在恢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针对农村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开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方面有了一些明确具体的措施,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应当给予充分肯定。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有关整改措施认真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守法用法,依托“法律六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进步、全面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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