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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日期:200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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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88日至9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此基础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半年多来,我们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抓好“两法”学习宣传问题

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的学习宣传两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的问题,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广泛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两法,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两法,全面了解两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结合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困难,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保持稳定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抓好两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省地税局建立两法学习培训制度,把两法作为税务干部日常培训内容;通过12366咨询热线,广泛宣传两法涉税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省中小企业局将2009年作为两法及有关政策培训年,组织开展两法再学习、再宣传、再培训活动;组织编印了《保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政策文件汇编》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解读》各2万册,免费发送到基层和企业;派员到各地对两法进行宣讲,帮助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学习贯彻两法。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两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南京市将两法列入五五普法活动内容,多层次举办主管部门、中小企业法人代表和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解读两法。扬州、无锡等市与当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开辟两法专题宣传栏目,向社会广泛宣传两法。盐城市2009年以来利用在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举办两法培训班20期。

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问题

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是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也是促进中小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的根本途径。从本次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情况看,自主创新抓得好、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所受影响相对较小。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归纳起来,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在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中专门安排技术创新资金,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2008年共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231个,资助金额7000万元。这些项目可新增销售收入486亿元,新增利税164亿元。二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针对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全省围绕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公共研发平台、检测平台和验证平台,目前已建成的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72个,面向中小企业开放。省中小企业局着重建设中小企业国内技术、国际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20093月国内技术转移平台在昆山正式开始运行。三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创新载体建设。2008年新认定省级科技创业园47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4家,新增孵化场地100万平方米。目前全省在各类科技创业园和科技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达9000家。四是深入推进企业专利和品牌培育工作。2008年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达5.5万件,增长44%,其中80%为中小企业。2009年全面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200家,省、市、县集成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装备2000个。五是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各地通过编制产业集群规划,推进标准厂房特别是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产业集群的发展。2008年,全省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达46家,比上年增加13家;超200亿元的产业集群16家,比上年增加3家,有23家产业集群列入中国百佳产业集群2008年,全省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28391.05亿元,同比增长26%,占全省县域工业经济总量的55%;实现增加值6443.65亿元,同比增长17%。全省产业集群拥有规模以上企业33802个,比上年增加1919个。一批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设备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得到较快发展,特别是风电产业和太阳能产业集群的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优势。

三、关于关注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做好排忧解难工作问题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上的困难,省政府于20089月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89号),在引导中小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推进“两法”的深入落实。各地、各部门根据“两法”和省政府出台的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了“两法”规定,促进中小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省地税局在认真学习“两法”的基础上,对照“两法”的规定,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3),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在扶持中小企业创办、支持中小企业筹融资、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等方面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据测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后,全省中小企业将享受约20亿元的税收优惠。省劳动保障厅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效益下滑、经营困难的状况,主动会同省财政厅、地税局及时出台了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的政策,使一部分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减缓经济负担和压力;维持正常经营。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全省将减征社会保险费14.0256亿元,因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减征资金66956亿元,两项合计为中小企业减缓负担20多亿元,涉及企业2838万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8137),对自主创业和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提出了具体的优惠政策。为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各地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并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用于创业园区和创业基地的标准厂房建设,对现有中小企业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各地纷纷出台配套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排忧解困。南京市自20089月份以来,连续推出重大举措,先后出台《关于当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8168)、《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99)等政策文件,从强化融资;加大投入、扶持创业、减负让利、开拓市场、激励创新、促进就业、强化服务等方面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金融危机的冲击,使中小企业融资更是难上加难,部分中小企业受资金短缺困扰被迫停产或关闭。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在全省组织实施百亿元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项目。成立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按照11的比例为各县(市、区)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形成20亿元的总担保能力,再由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总额100亿元的贷款支持。目前,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正在筹建中,全省已有138家担保机构加入了省信用再担保网络体系,省信用担保公司代理的中小企业贷款再担保总量已超过50亿元。二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担保贷款规模。到2008年底,全省纳入备案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253户,其中政府出资参与成立的担保机构82户;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总额达188.8亿元,比上年增加69.1亿元,其中政府出资35.8亿元,新增11.5亿元;当年担保贷款742亿元,比上午增加275亿元。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性风险补偿和增资补贴机制。2009年省财政拿出2亿元,按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本金的6%给予补助,鼓励市、县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增加注册资本金。四是设立专项产业融资补贴2亿元,支持打造我省信息和制药产业高地。五是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省财政拿出1亿元作为专项补贴资金,对金融机构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0.5%的风险补偿。预计2009年可新增小企业贷款200亿元。六是积极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全省有近10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有40家,注册资本4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30亿元,有力地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各地、各部门从稳定经济、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持中小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扶持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无锡市2009年以来加强银企对接,多次召开银企洽谈会,先后组织19家金融机构与2196家企业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贷款达1688亿元,有力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与此同时,他们鼓励企业发展资本经营,建立了上市后备企业库、中介机构库、资本运作专家库、企业上市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市。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上市企业42家,2008年从股市募集资金7.54亿元。南通市2009年采取了四项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一是在市级财政预算内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1500万元。二是设立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资金,资金规模5000万元,分5年到位。三是取消企业贷款抵押物登记类收费,由市级财政统一支付。四是鼓励银行贷款。银行对中小企业增加的贷款,市财政给予银行一定的奖励。

四、关于规范行政行为、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问题

在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更加重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实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发展环境的改善,努力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中小企业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各地选择一批企业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运行发展动态。二是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各地成立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镇江市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级机关26个部门联手服务企业,每月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及时解决问题,,落实相关政策。三是建立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中小企业制度。各地组织领导干部与企业挂钩,实行面对面服务。淮安、盐城、泰州等地建立了处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两家中小企业的制度,并组织开展以送温暖、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为内容的四送活动,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及时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受到企业的普遍好评。四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据两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推进阳光政务,创新考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地税局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苏地税发〔200868),加强了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管理,同时建立了首犯不罚制度,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五是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2008826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878),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2项。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规定,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了进一步清理,该停的停收,该降的降低,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乱行为。省财政厅、物价局下发文件对此次取消和调整行政事业收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宿迁市除取消和停征省政府规定的项目外,还对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下降30%。无锡市对现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清理,变更、注销《收费许可证》343张,为企业减负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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