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以苏政办(2009)44号函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称“两法”)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通报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改进工作情况,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该函进行了认真研究。我委认为,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是重视的,通过改进工作,在进一步加强“两法”学习宣传,增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关注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做好排忧解难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等方面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新的进展,应予充分肯定。
实施好“两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和长期战略,是实现江苏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省人民政府要深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高度重视“两法”实施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两法”规定的政策体系和细化配套措施上,狠抓落实,重视执法督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提高基层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快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平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当前,要高度关注解决中小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面临的实际困难,重视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科技创新意识、产品研发和产业升级能力等做大做强的竞争力素质提升,培育一批示范标杆企业。依法全面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优良环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小企业法和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书面印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