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我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7年无锡供水危机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太湖治理十分关心,党和国家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江苏下决心根治太湖水污染问题,努力让太湖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温家宝总理亲临太湖指导工作,并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了治太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太湖治理作为江苏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列入2008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的第一件大事,今年又将其列入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之一,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我省太湖流域各市、省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两个确保”目标,加大投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治太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以来,我省太湖流域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已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2010年水质目标,与2007年相比,达标率上升了9.5%;水厂出水主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国家最新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二是湖体未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2008年,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0.2,较2007年下降1.5,蓝藻暴发频次和最大面积分别比2007年下降28.8%和44.3%。今年1—6月,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7,同比降低2.7,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出现成片蓝藻时间比去年推迟20多天,蓝藻聚集次数、最大面积和藻类密度较去年同期又有下降。去年以来湖体未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三是主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截至2008年底,太湖流域累计完成“十一五”COD减排任务85.13%,主要入湖河流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污染物分别较2007年下降6.2%、9%和10%。国家考核我省太湖流域的5个跨省界断面和5个湖区水质较2007年明显改善,自评得分83.4分,属于“好”的等级。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一是调整充实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罗志军省长担任主任,赵克志常务副省长和黄莉新副省长为副主任,太湖流域5市政府及省22个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强化了对治太工作的组织领导。委员会三次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治太重点工作。二是完善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流域各市政府和10个省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省各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工程项目,强化定量考核。将治太工作纳入有关市、县全面小康建设指标考核内容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指标体系,并作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治太职责。三是成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统一履行治太工作综合监管职责,强化了组织协调和督查机制。四是成立高层次的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和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形成了科学治太的决策咨询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确保供水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加强监测预警。省政府成立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防控太湖蓝藻暴发确保安全度夏实施方案》、《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太湖湖泛应急预案》,形成有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开展流域重点污染源、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出入湖河流监测体系建设,建成太湖流域省市级水质自动站136个。建立蓝藻监测预警和湖泛巡查制度,实行卫星遥测、自动监测和每日网格巡查监测相结合,24小时严密监控水质和蓝藻水华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防控大面积蓝藻暴发和湖泛发生。二是加强蓝藻打捞。实行人工捞藻和机械打捞相结合,2008年累计打捞蓝藻60万吨,是2007年的3倍;今年已打捞17.5万吨,基本建成6个藻水分离站,部分已投入运行。蓝藻藻水分离、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一体化技术基本成形。三是加强调水引流。实施“引江济太”,望虞河常熟枢纽2008年累计调长江水22亿立方米,其中入太湖9亿立方米;今年以来,已调水12.3亿立方米,其中入太湖4.9亿立方米。同时,常年开启梅梁湖泵站引流,加速贡湖、梅梁湖水体流动,促进水质改善。四是加强供水保障。苏南大部分城市均已建有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了7条区域联网供水通道,实现“双源供水、双重保障”,并改进水厂生产工艺,开展自来水深度处理,配置应急处理设备和物资,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控源截污。工业污染治理方面,从严控制新污染源,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停止审批太湖流域六大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淘汰化工生产企业3143家;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建成2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和14个省级生态工业园,500多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134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1600余家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先后开展11轮专项执法行动,对566家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对205起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督办。生活污染治理方面,建设了202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30万吨/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4000多公里;对169座污水处理厂开展除磷脱氮改造;建成900多个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处理农村村落污水。农业污染治理方面,建成70万平方米生态沟渠拦截系统,开展250多处大中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取缔、关停和迁移环保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1720处;拆除围网面积27.51万亩,其中西太湖2.6万亩,东太湖16.9万亩,阳澄湖5.86万亩,涌湖2.15万亩;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施等先进适用技术,去年化学氮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同比下降3.2%和7.97%。生态修复方面,对底泥淤积严重的重点湖湾、主要出入湖河口实施清淤。去年,环太湖河流疏浚土方量达800万立方米,贡湖、梅梁湖、竺山湖等湖区共清淤570万立方米;编制完成《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了4个省级湿地保护示范工程,完成环太湖造林19.5万亩;加快环湖清洁生态圈建设,在主要河道两侧清除和封堵排污口,在入湖口、环湖岸线建设湖滨带、前置库、有机农业带等生态屏障。通过修复和重建良好生态系统,逐步增强太湖生态平衡功能。
四、坚持规划引导,推进小流域整治。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明确我省需要实施600多个项目,总投资583亿元。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省政府组织编制并实施的《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确定了12大类1600个项目,总投资1083亿元,投资额比国家总体方案增加近一倍,其中近期(2008年至2012年)805亿元。按照“治湖先治河”的工作部署,2008年底,省有关部门完成了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基本摸清规划区域内苏锡常3市、10县(市)、69个镇(街道)4153平方公里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了近、远期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目前上述规划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711项重点工程已启动536项,完成283项,其中投资8.85亿元的漕桥河综合整治已完成近80%的工程,漕桥河水质已由劣V类改善为V类。主要入湖河流中劣V类河流数量由2007年的9条减少到3条,小流域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另外,武宜运河、苏南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也已通过专家评审,涌湖、长荡湖综合整治规划正在抓紧编制。
五、组织技术攻关,依靠科技支撑。围绕太湖水污染治理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应用基础研究和重点技术攻关。一是加强基础性研究,努力在太湖富营养化形成和消除机理等重大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湖泊蓝藻水华生态灾害形成机理及防治的基础研究”、“大中型浅水型湖泊蓝藻水华暴发机理研究”、“湖泊水环境质量演变与水环境基准研究”等3个项目已获国家“973”重大基础研究计划立项支持,正在实施之中。二是组织应用技术攻关。开展蓝藻打捞及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等技术攻关,完成竺山湖生态清淤试验工程及技术集成研究,筛选了20多种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开展控制性种养水葫芦净化水体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目前部分科研成果已得到应用,发挥了科技进步对太湖治理的支撑作用。三是研发建设先进的太湖水环境监控网。按照高标准、全覆盖、最先进的要求,建设太湖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蓝藻预警监测、卫星遥感解译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实现对太湖流域主要水体和主要饮用水源地、重点断面和重点污染源等自动监测的全覆盖。
六、着力机制创新,推进太湖治理。一是实施最严格的法规和标准。2007年下半年,省人大修订颁布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国内最严格的流域环境管理制度;随后省政府批准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在全国率先执行最严格的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为加强监管、依法治太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实行“双河长”制。在15条主要入湖河流实行“双河长制”,明确由省领导、省有关部门和地方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让“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要求有了具体抓手。三是加强环境政策创新。在财政部、环保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目前已有500多家企业参加,优化了环境资源的配置;以“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为原则,开展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太湖流域5个省辖市推行,涉及到主要入湖河流的30个断面;在苏州、无锡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减轻政府负担,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四是深入开展生态创建,通过生态省、生态市、环境优美乡镇等系列创建,进一步发动全社会参与,形成治太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五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治太资金投入,从2008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投入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太湖治理,同时要求太湖流域各市、县每年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资金专项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截至去年底,累计投入资金170亿元,其中2008年省财政安排太湖治理一期专项资金19亿元,带动地方投资120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左右,实施了7大类658个项目。今年太湖治理二期专项资金已初步安排20.8亿元,支持1006个项目。调整、提高太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收缴资金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网建设、除磷脱氮改造及污泥处置等。金融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太湖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采取银行贷款、信托、收费权质押贷款、资产票据化、证券化等方式,为治太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我省治太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一是根据国外经验,湖泊富营养化的治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国内著名湖泊研究专家认为,太湖湖体已形成“藻型生境”条件,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蓝藻大面积暴发与湖泛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二是受总氮影响,湖体水质仍劣于V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还有3条水质劣于V类。由于河流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还没有总氮控制指标,并且总氮来源广泛,缺乏成熟的治理技术,因此,目前对这一特殊污染因子控制难度较大。三是按照国家总体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治太总投资1000多亿元,其中80%集中在2012年前投入,近期资金缺口较大。四是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还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还不完善,一些有利于太湖治理的经济政策还没有执行到位。此外,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排除少数企业为压缩生产成本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导致污染反弹的可能。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铁腕治污、科学治太”的要求,一手抓应急防控,一手抓长效治理,重点在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抓好应急防控,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地管理,全面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切实做好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供水安全。抓好“引江济太”调水引流,争取望虞河常年调水30亿立方米左右,同时抓紧组织实施走马塘工程建设,保证清水入湖。继续加大蓝藻+丁捞力度,推广行之有效的蓝藻打捞办法,全面建成并投运藻水分离站,实现蓝藻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对湖体、饮用水源地、主要入湖河流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完善蓝藻和湖泛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湖泛预警和防控,尽可能降低发生机率,减轻污染危害。
二、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水质逐步改善。加快太湖流域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向园区集中,生产产品向循环经济链集中,继续淘汰“三高一低”企业,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市场。深入推进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抓紧完成武宜运河、苏南运河、涌湖、长荡湖整治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尽快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河流总氮控制地方标准,在实施COD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将氮、磷指标纳入总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控源截污,深入开展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治理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建设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认真组织实施湖滨湿地、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湿地、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太湖生态修复。
三、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着力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开展太湖治理工作的局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形成多管齐下的治太格局。一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太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保增长和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认真实施省政府近期印发的12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促进太湖流域产业优化升级;依法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二是认真落实已出台的环境经济政策,扩大实施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的范围,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机制。三是针对太湖水污染防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依托国家水专项等重大课题开展科技攻关,积极应用国家“863”、“973”等项目科研成果,进一步提高科学治太水平。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太湖治理工作报告制度,定期通报水质情况和重点工程进展;依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社会团体参与太湖治理工作;实行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近年来,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要根本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状况,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与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团结奋斗,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