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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三农”投入机制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日期: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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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7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南京市代表团林林、张益新等10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三农投入机制的议案(第0064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该议案交我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65,我委邀请了提出该议案的3位代表共同听取了省发展与改革、财政及农口有关部门关于三农投入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丁解民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73,我委召开了委员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研究。现将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创新投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一是现行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种类多、批次多、涉及部门多,没有统一管理的办法;二是项目批复、资金拨付滞后,影响项目实施,也影响了年度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效率;三是部分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困难,致使项目难以完成;四是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部分项目实施的效果不明显;五是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代表们针对目前财政支农投入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就完善三农投入机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决定》的要求,必须在加大三农投入的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的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鉴于该议案所提内容涉及到财政管理体制与机制的问题,建议将该议案交省人民政府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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