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玉生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曹聚宝、宋小平、郭春前、周义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