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缪蒂生辞去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