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无锡市公路条例》已经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现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该条例通过前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征求了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省建设厅、公安厅、国土厅、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于1月7日召开全体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汇报如下:
随着无锡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公路规划、建设、管理中出现了新矛盾、新问题。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无锡市制定了该条例,十分必要。该条例结合本地实际,从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