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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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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六十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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