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宿迁市代表团继续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的工作报告。
白云萍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评价去年工作实事求是,特别是对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全面翔实。从去年下半年起,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在行使任免权过程中,能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实现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法定程序的有机结合,保证了省委主张和意图的顺利实现。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总结人大换届工作,推进全省民主法制建设。
李廉水代表说,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建设“法治江苏”、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的力度,特别是督促政府加大教育和科技投入。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问题。
吴春霞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立法程序和立法效率的关系问题,在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立法的效率;二是依法监督和支持工作的关系问题,人大、政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的,要妥善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三是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问题,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专业化,加大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
何平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开展一次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二是要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三是要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工作,使全省人大系统的工作开展得更好。
郑路、田先春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围绕为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进一步努力做好立法工作,立法质量有新的提高;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深入实施监督法,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开展工作;围绕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行职责搞好服务;围绕为率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对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推进一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许翠红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创制性立法,突出地方特色。要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监督手段,加强法律监督,强化跟踪督办和信访督办力度,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刚性,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适应代表履职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张雨柏代表说,建立有序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社会秩序,是立法和执法的目的。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一是要依靠依法治国。立法的步伐要加快,最关键的还是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靠以德治国。德是社会文化,好的社会文化可大大降低司法成本。文化首先是核心价值观的问题,然后才是载体、主体的问题,江苏打造什么样的文化,这一点十分重要。
吴成良代表说,要进一步开展司法为民的理念教育,以公正司法维护群众利益。寻求法律救助,是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最后选择。两院只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够实现,每个人才会有安全感,尤其是弱势群体才不至于感到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而走极端。当前,对劳务、劳资、工伤、交通事故、保险、拆迁、住房等事关民生的诉讼,在法律自由裁量权内,要力求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尽可能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通过公正审判来保障民计民生。
刘江波代表说,我们的立法有滞后现象,即当问题已经出现很久,才进行立法规范。比如慈善事业、见义勇为等应该主动立法,以引导社会风气趋向公平正义、引导人的善念,保护为善者的权益。再比如,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等民生问题,均需要立法机关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拿出立法规划,进行科学立法,予以规范。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应该考虑到国情、省情,要有自己的特色。
熊雪贤、赵晓娟、袁爱明代表说,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作为代表自身,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深入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和反映基层群众的建议和呼声。省人大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畅通与代表联系、沟通的渠道,组织异地视察等多形式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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