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在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振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5年全省检察工作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创建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犯罪嫌疑人557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6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2389人,提起公诉63906人。突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31536人,提起公诉37142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165人,提起公诉2250人。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共介入侦查活动3314件次。全力做好十运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制定检察机关全力维护十运会期间社会稳定的意见,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业务处长每日接待来访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理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为十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9、10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263件次。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慎用强制措施,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764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347次;对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共息诉2188件。全面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767件184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亿元。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增强发现和突破大要案的能力,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196件,大案率为76.2%;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40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积极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药品购销和教材采购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416件;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60件;立案侦查基层乡镇站所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51件。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1401件,行业预防1039项,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16份。省检察院先后与10家单位签订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建立全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面向社会开展查询工作,努力遏制和减少行贿犯罪的发生;配合做好《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草案的修改工作,目前《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主动服务加快苏北振兴。省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区域共同发展”的部署,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区域共同发展服务的意见》。苏南苏北检察机关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交流工作思路,研究探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举措,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苏北地区检察机关弘扬“三创”精神,围绕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强化职能作用,努力为振兴苏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清廉有序的政务环境。
二、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深入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以实现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载体,以规范自身执法为保证,不断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一)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牢牢把握法治江苏建设的重点,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共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29件。加强侦查监督,共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69件次;对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逮捕756人、追加起诉244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588人、不起诉60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8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6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共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人次。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4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7件,在法院审结的253件案件中,改判87件,调解94件。
(二)扎实抓好专项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上下内外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大对涉检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涉检信访案件5725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99件,已全部办结。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拓宽立案监督的线索渠道。发现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共走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928次,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7件。立案侦查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6件。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排查线索49件,纠正了一批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刑讯逼供犯罪案件7件。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虐待被监管人等侵犯人权犯罪案件38件。
(三)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和监所检察等业务环节作为排查重点,对2003年以来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无罪判决和作撤案处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针对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加强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四项举措,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对扣押的涉案款物进行清理,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计人民币1270余万元。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减少执法随意性。省检察院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每个执法环节都处于严格的制度规范之下。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一些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加强,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捕后撤案率和撤诉率下降,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连续5年低于万分之四,检察环节已连续6年无超期羁押。
三、大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体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省检察院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抓好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剖析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制定了30条整改措施,出台了《省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一体化的意见》,形成抓党建、促班子、带队伍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次满意度测评中,省检察院干警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市、县(区)检察院都按照当地党委的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再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有55个集体和21名个人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有512个集体和1124名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
(二)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85期,培训干警11568人次。以工作岗位基本技能和基本规范为重点,组织全省检察干警进行全员集中培训考核。开通了江苏检察教育培训网,广泛开展网上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对抗赛,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开展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增强初查和规范取证能力;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加强检察人才建设,进行了首次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和专业能手的评审选拔工作。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坚持从严治检,对干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违法违纪干警8人。
(四)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广泛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加大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共调整交流基层领导干部106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基层检察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建立了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确定工作联系点,进行重点帮扶,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去年,有8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被评为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进一步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339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办的案件和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转办的79件案件和事项,已全部办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658次。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落实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注重发挥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监督员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主动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27000余份,回访发案单位1200余家,召开各种座谈会689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月报制度、个案报告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保证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去年,共有303件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15件,检察机关已采纳5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在有些方面依然存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合理、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在有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四是检务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还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懈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检察业务有新业绩,规范化建设有新成效,检察改革有新突破,法律监督能力有新提升”的目标,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推进“两个率先”的新征程作出新的成绩。为此,我们将切实做到“三个落实”,突出抓好“四项建设”,重点开展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切实做到“三个落实”。一是坚定不移地把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始终坚持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坚持不懈地把创新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积极寻求检察工作上新台阶的突破点,推动机制创新、工作创优,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突出抓好“四项建设”。一是突出抓好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二是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单位争创活动,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三是突出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健全检务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四是突出抓好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重点开展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建设,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统一,积极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江苏进程。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五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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