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江苏人大网>>会议专栏>>人代会>>江苏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会议文件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09-02-10
【 字体:

(2009年2月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丕祥院长所作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2008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作者:  来源:新华日报
相关文章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联系我们 邮箱: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