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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7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全林
各位代表:
我受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梁保华主任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
2008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和确定的任务,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主题,按照 “人大要突出围绕科学发展,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促进地方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按照“少而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思路,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稳定性与变动性、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关系,努力制定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具有江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2008年,制定了地方性法规6件,修改1件,废止2件,初次审议1件,批准了四个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2件。在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审议通过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主要功能和政府职责,规定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对于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城镇居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法规,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反响。审议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有关方面的责任,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加以规范,体现了条例的地方特色。在资源环境保护利用方面,审议通过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了政府对地质环境质量应负的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治理义务,对建立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和地质遗迹保护区作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这将对我省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审议通过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鼓励和扶持措施,强化了监督管理力度和法律责任,有利于推进墙体材料改革,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议通过的水文条例,将推动水文事业更好地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在国防建设方面,审议通过的国防教育条例,对国防教育的内容、对象与形式,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国防教育中的职责任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新时期国防教育的有效开展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将起到积极作用。为确保人民防空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修订了人防法实施办法。此外,根据监督法的精神,废止了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的规定和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规定这两件地方性法规。
制定江苏省2008—2012年立法规划。根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这个规划,坚持围绕大局,把立法与省委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把修改、废止法规与制定新法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严格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列入五年规划的立法项目共92件,其中制定项目51件,调研项目41件,内容主要包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城乡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防建设;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五个方面。五年立法规划已经省委同意,并转发给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过程中,通过报纸、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以及各有关方面征集立法项目,收集、整理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中的立法项目建议。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过程中,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等方面的51名专家参与立法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对有分歧意见的法规草案,充分做好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工作,反复修改完善。四是发挥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的作用,逐步增加以省人大常委会为主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的数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正在牵头起草《江苏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由省人大常委会为主组织起草法规草案,有利于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保证立法的客观公正。
(二)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督促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举办了监督法专题讲座和培训班,用监督法的精神统一认识,依监督法的原则行使职权,按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突出了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突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我国的国际形象。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推行“从田头到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完善检验技术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突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监督。保护好基本农田,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要求政府部门和全社会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机制,落实政策,强化责任,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通过听取和审议建筑节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情况的报告,促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和生态省建设步伐。三是突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积极构建“大执行”格局,认真开展执行案件专项治理和集中清理,健全执行保障体系,坚决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突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促进江苏文化产业在更高层面上取得更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和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情况、“五五”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于建立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扩权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对于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做好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江苏省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7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0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200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支持和推动政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支持和推动政府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民生重点项目的投入,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区域共同发展。
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一是检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执行情况。去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对我省中小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负担重等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二是检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行情况。这次执法检查,促进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此外,还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了劳动合同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
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制定了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把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工作思路,创新代表工作形式,努力推进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本届省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及时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全体省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年中,又对398名初任代表举办了两期履职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代表们较好地了解和掌握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履职的主要知识和基本要求,同时也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立活动网络,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按照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及时建立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小组和各市的省人大代表小组,同时还按法制、内务司法、财经、教科文卫、农业、资源环保和城乡建设、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内容,组建了8个专业代表组,研究提出了代表小组和专业代表组开展活动的意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组织代表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区域供水、整治小化工企业、开展水污染防治等专题进行调查研究,促进环境保护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调研小组深入进行调研,形成了50多篇有一定分量的调研报告并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本次人代会前,组织代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集中进行视察,为各位代表审议大会各项报告、更好地提出议案建议,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
采取多项措施,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一是将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人数从过去的6人增至15人,同时增加3名全国人大代表,使基层代表在本届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为了更好地发挥列席代表的作用,提前向列席代表寄送会议材料,认真听取列席代表的审议意见,并在会议期间召开座谈会,征求列席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省人大常委会成员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两名基层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三是坚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领导通过多种方式接待省人大代表,和代表一起座谈、交流,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四是在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审议法规案时,邀请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大督办力度,落实代表的议案建议。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10件议案,6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议案建议,已全部按规定办结。为了推进办理工作,选择“关于将沭阳、泗阳、泗洪、宿城与苏州对口挂钩市(区)共建工业园区列入省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南北产业转移的建议”、“关于加大农村区域供水推进力度的议案”、“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廉租房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建议”、“关于推进新型农民组织建设、促进江苏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促进江苏两型社会建设的议案”等10件重点议案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委员会负责人牵头督办,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问题。同时还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跟踪督办、重新交办等方式,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坚持从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实际效果上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向落实转变,不断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议案建议的办成率。
加强工作指导,活跃基层代表活动。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与县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联系点制度,指导基层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据统计,全省共建立4622个“人大代表之家”,85%的街道和乡镇开展了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42.8%的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促进了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举办了两期有300多人参加的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对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履职能力至关重要。省人大常委会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在常委会建设方面。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人大重要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30余项调查研究,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反映人民群众要求。召开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通过严明会纪,改进会风,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到会率有了较大提升。研究落实常委会公报、人民与权力杂志、新华日报“人民与代表”专版和人大网站的改进措施,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人大的工作。
在机关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制定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提出任务要求,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机关建设。从省人大代表、各市人大机关中聘请了30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监督员,加强对省人大机关的监督。制定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在内的32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机关的各项工作,以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机关面貌有了新的变化,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发扬,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机关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机关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2008年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7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7698件、来访5359人(次)。贯彻中央的外交路线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特点和优势,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进一步发展与外国友好省州议会的交流与合作,接待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议会代表团和友好团组(39批426人次),集中邀请一批外国地方议会代表团参加省友好城市30周年庆祝活动,组团、参团出访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宣传我省改革开放的成就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比如:地方立法需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根据监督法的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代表工作需要根据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和依法履职的要求,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二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相当严峻,经济发展可能面临更大的困难、更严峻的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保增长、促发展是今年全省工作的大局。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奋发努力,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推动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要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核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依法治省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
今年拟制定11件法规。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定农民合作社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废旧立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在社会事业方面,制定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改宗教事务条例。在环境资源方面,作出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按照五年立法规划的要求,对2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大部分于2009年完成。同时,对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审计条例等12件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针对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各有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和专业组的代表,反复沟通协商,认真调查研究,妥善加以处理,使制定的法规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要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今年所有法规草案经过一审后,都要通过人大网站和多种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向全社会介绍草案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法规,召开立法听证会,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三是要加强对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指导。严格草案起草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加大以人大常委会为主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的力度,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四是要加强立法宣传。既注重法规草案审议过程的宣传,使立法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引导社会舆论的过程;又加大法规通过后的宣传力度,准确介绍法规内容,为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采取有力措施,破解难题保增长,加快调整促转型,维护大局保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年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检察院8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江苏省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开展3项执法检查。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监督工作:一是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推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农民合作社情况的视察调研,促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的贯彻意见,推进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和发展。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一五”规划事关我省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江苏更加美好明天的大局。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的工作,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进行认真审议,推动“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四是改善民生情况。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法和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同时,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行情况,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发展残疾人事业。五是法治江苏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法院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全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侨务、太湖水污染防治、全省防震减灾等专项工作报告。
采取切实措施,增强监督实效。无论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还是执法检查,都必须把调查研究作为基础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把情况摸实,把问题找准,把对策研明,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一些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做好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坚持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联系基层代表、省人大各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的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认真总结专业代表组活动的经验,推动专业组活动开展。加强代表调研、代表视察活动的组织和引导,着重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等内容,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开展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突出抓好代表小组召集人的培训,进一步发挥代表小组作用。
积极推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工作,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继续选择10件重点议案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员会牵头督办。通过组织视察、跟踪督办、听取承办单位汇报、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反馈办理意见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的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加强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创建“人大代表之家”,为丰富代表活动提供载体和平台;通过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保持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通过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去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深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中央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理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抓住当前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就扩大内需、农村土地流转、企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总结经验,破解难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地方立法和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促进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加强机关网站建设,推动网上办公,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开阔眼界,增长才干,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促进了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认真总结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的特点,不断探索和总结人大工作发展的规律,在更高的起点上拓展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思路,使我省地方人大工作与全省科学发展相适应,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奋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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