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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要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日期:20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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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的审议中,代表们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顾莹惠代表说,立法工作非常繁重,法工委人员少,兼职的委员往往没有时间深入调研,发表的意见有缺憾。建议增加专职法制委员,不管是兼职还是专职,多参加立法调研,提出的意见才更有针对性。
  李文顺代表说,最怕公权私化,部门利益法制化。他建议,人大要增加自主立法,或者让社会组织来起草。部门起草的法律案,建议建立隔次审议制度,或者三审。同时,建立立法调研项目的会商制度。孙蔚代表说,去年省人大立法工作最具特色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是由省人大自己起草的,今后还应当进一步加大自主立法的数量。此外,还要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媒体征求社会意见,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库作用。

  
  作者:周静文 郁 芬 王晓映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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