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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要求。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实施城镇化战略。但目前,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体系滞后、农村教育资源匮乏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针对这一问题,省人大代表、红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周海江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议案”。
周海江就“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给出了六点建议。
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周海江说,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突出表现形式,户籍制度改革必须加大力度,中国“三农”困境的关键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当一个完整的社会被人为地切分为农村与城市之后,二者的发展水平就会被人为地拉大,无法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参与社会竞争,由此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周海江认为,对现行的户籍制度进行必要改革,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农民向城镇居住集中。苏南地区乡镇和苏北地区县城,可适当加大这方面力度。
二是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农民失去土地就失去其生存的物质基础,生存权就受到威胁,国家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周海江说,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他建议推广无锡等地“双置换”(就是农村住宅置换城镇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和“三集中”经验,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居民就业、养老、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农民身份向市民转变。
三是在行政制度上。赋予一些中心城镇在规划、工商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更大的权限。周海江说,要强化经济区域观念,逐步建立跨区的行政协调机制,赋予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通过财税、投融资、城镇管理等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各级政府权力分配关系,赋与小城镇应有的发展权利。在建设投资、公用产品提供、城镇扩张方式和速度等方面,充分尊重市场选择、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政府逐步从建设主体地位退出,通过制订规则和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加快中心城镇的建设,促进江苏城市化进程。
四是在行政级别上。周海江说,要有选择地提升发展比较好的中心城镇领导行政级别,以增强其对农村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确定重点扶持的中心镇,对区位、资源、现有规模、发展速度等进行科学评价。并参考历史沿革、风土人情等人文因素,对现有小城镇发展潜力、带动辐射能力摸排评估。列入重点序列的,在项目、资金、政策安排上适当倾斜。如工业扩散项目选址优先;省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投资或银行授信,重点支持其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周海江强调,重点发展的中心建制镇,管理权限为县级或副县级。
五是抓紧编制江苏省区域性城镇发展规划。对此,周海江指出,要对省域范围内现有城镇资源优化组合,从区域发展需求角度对不同类型城镇,进行合理的功能、产业、设施定位,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最后,要加强对农村城镇化的领导。周海江说,省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抓住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江苏和本地实际出发,制定积极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使江苏的“三农”工作率先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