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和两院在促进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宿迁市代表团
1月28日,宿迁市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新实代表说,三个报告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人大、两院都紧紧围绕省委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全省保增长促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要使城乡规划条例体现城乡一体化特色;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方面相关法规的调研和制定,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建议省法院要解决法警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建议检察院多做案前延伸工作,加强预防犯罪教育工作,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田幸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突出服务大局、服务中心这个重点,体现了人大议大事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建议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当好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省法院和检察院关注大局、服务大局,改变工作理念,不断破解发展难题,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司法活动不断完善。建议法院处理好主动服务和居中裁判的关系,处理好司法独立性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关系,处理好法院自身努力与社会协助保障的关系,处理好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满意的关系。
顾明珠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在过去的一年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进民生、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在立法规划中,要通盘考虑,使法规内容更符合苏南、苏中、苏北各地的形势和要求;二是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要继续开展代表异地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注重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注重办成率,提高满意率。建议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基层法官素质,让代表了解法院工作;要充分利用大调解机制,开展诉调对接,解决轻微、简单的案件和矛盾纠纷;要注重对法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议检察院要加强腐败案件的源头预防。
何平代表说,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有新进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推出新举措,自身建设有新变化,对外工作有新突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拓展监督范围,提高监督实效;加大立法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大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力度,建立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建议法院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大判前调解工作力度。建议检察院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要惩防并举,加大预防和监督力度。
吴成良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体现了“新、实、活、准、严”的鲜明特点,今年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建议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注重细节,提前将有关资料寄送代表,扩大代表知情权;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建议省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省检察院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许翠红代表说,人大要依法开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提高监督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要围绕征地拆迁、危旧房改造、土地流转、安全生产、打黑除恶、维护稳定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要提高监督实效,在监督过程中,既要定期不定期听取一府两院的汇报,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通报。
赵正才代表说,2009年,两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力加强基层两院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新的成绩。建议法院进一步健全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检察院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调整对基层检察院的绩效考核。
吴春霞代表说,两院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为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基层两院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着力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
蒋建明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代表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基层代表参加全省性的重大活动。建议两院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检察院要从源头防治腐败。
颜士霞代表说,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工作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载体,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议案建议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更加丰富。建议完善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维护代表的权利和权益,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强代表培训,引导代表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提高满意度、注重办成率;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运用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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