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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二○○九年预算执行情况与二○一○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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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二○○九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二○一○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尧平

  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了《关于江苏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江苏省2010年预算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同有关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根据会议期间代表们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全省一般预算收入3228.7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一般预算支出3955.54亿元,剔除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不可比支出因素,同比增长18.1%;全省财政预计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及年终结余资金400亿元。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31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3.1%,为调整预算的101.9%;省级一般预算支出1187.03亿元,同比增长21.5%,完成调整预算的93.6%。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各项补助、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结转及调入资金共计2094.95亿元,减去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上解中央支出、税收返还及补助下级支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共计1983.21亿元,预计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111.43亿元,结余0.31亿元。

  2009年,省人民政府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财政收入在经济运行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仍保持较快增长,增幅超过预期;财政支出结构继续调整优化,重点支出和涉及民生的各项社会事业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财政引导资金对经济回升向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财政对重大改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的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收入增幅低于非税收入增幅;少数专项资金下拨还不够及时,项目支出进度不够均衡,结余结转仍较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继续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要加强。这些问题应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

  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55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增长10%;一般预算支出4390亿元,增长11%。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36.7亿元,增长8%,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减去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预计收入总来源1071.29亿元;除安排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35.94亿元外,其余835.35亿元(含对市县专项补助)用于安排省级支出,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5%。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当前实际。考虑到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加上政策性减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将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的预期目标确定为10%,这是比较稳妥的,既遵循了预算编制应留有余地的要求,又有利于调整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和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支出安排上,注重保持扩内需、保增长一系列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大幅度地增加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加大了“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加大了对发展创新型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贯彻和体现了中央、省委保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要求。这样安排是适当的,提出的措施也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省级预算草案。市、县(市、区)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

  2010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财政刚性增支压力很大,收支矛盾将十分突出。为了保证完成预算,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做好收入征管工作,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征税,防止收入流失,杜绝虚收行为。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同时,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和壮大税源;着力发展新的税源经济,培育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有牢固的基础。要更加重视加强收入情况的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收入质量,改善和调整收入结构。

  (二)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要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中的作用。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自主创新,促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更加注重促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通过支持经济发展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保证财政各项惠民补贴政策和家电下乡促销政策的落实,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更加注重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三农”投入,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更好地发挥支农资金的作用;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发挥转移支付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尤其要支持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民生投入的普惠性。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要从严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原则,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加强跟踪问效,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加大财政对各方面投入的同时,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损失浪费。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做到由事后评价转为事前、事中、事后评价相结合,注重和加强事前、事中评价。强化财政资金使用责任,完善财政资金实施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资金拨付的相互衔接,避免因部门相互协调不够而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紧理顺预算外收入分配和管理关系。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体系,增强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健全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力争在二至三年内建立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与部门职能相匹配的部门预算制度,改进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部门预算、调整预算、决算及月度财政收支情况等,规范预算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

  (五)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及时下拨财政资金,保证支出进度均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研究制定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和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审计情况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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