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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丕祥院长所作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2009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公正廉洁司法,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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