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江苏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江苏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