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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日期: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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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起,省人大在徐州、镇江、南京等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率检查组成员听取了省经贸委、环保厅、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等部门执法自查和有关情况汇报。

  2007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达2.06亿吨标准煤,燃煤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此我省加大了减少二氧化硫排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目前,我省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虽然完成60%,但非电力行业的脱硫难度依然不小,而机动车排气造成的城市大气污染也急需整治。据此,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同时,省人大还委托无锡、苏州、连云港和扬州等市联动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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