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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任务
日期: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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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法刚一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就安排了执法检查,支持和督促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20092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61日起实施。这是继1982年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修订)之后,又一个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法刚一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就安排了执法检查,支持和督促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1019-24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专业组省人大代表共26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在听取省政府及其省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质监和农业等部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汇报后,分苏南、苏北两个小组赴南京、无锡,淮安、泰州等市县(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座谈和调查相结合等方法,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单位近30个。此前,省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1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代表执法检查组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1122日,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食品安全法实施呈现“三大亮点”

  ——食品安全法得到广泛宣传,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保障食品安全的链条中,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也只有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真正提高了,每一个人都从自身做起注重食品安全,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才能放心无忧。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学习培训和社会宣传并举,在全省开展了宣传学习系列活动,广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省食品药品、农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海洋渔业、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专题知识竞赛、张贴挂图海报、广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联合省有关厅局共同走进省电台“政风热线”,对食品安全法进行重点解读。南京市质监部门分6批对全市891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无锡市工商部门采取专家授课、办培训班等形式,实现系统内干部100%、食品流通经营户95%的培训覆盖率。全省各地也面向基层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宣传周、知识竞赛以及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

——着力构建监管体系,全省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市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省政府着力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积极探索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管理,依法明确了省各有关部门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控制体系中的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属地的监管责任。

  首先是强化源头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据省农委介绍,目前,我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已分别达到3986万亩、959万亩、28万亩,安全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耕地面积的60%以上。有18个县被农业部列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实施示范县,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已达3839个、绿色食品2116个、有机农产品545个。今年分别新增315个、236个和54个。南京市农林部门狠抓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农业投入品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农产品安全产地准出IC卡制度,对全市30个重点蔬菜基地、58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立了相关产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田间督导制度,对示范基地投入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记录、农药、肥料的出入库记录是否齐全,现场是否发现违禁的农药或废弃的农资包装以及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完善等进行现场督导和跟踪管理。

  其次是强化环节管理,加强食品监测。省卫生、质监、药监、工商、农业、进出口检验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建立检测站点,增加监测频次和种类,针对重点食品的化学性、生物性等污染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监测。实现了对消费者关注程度较高的蔬菜产品的农药残留、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药物残留、生鲜乳三聚氰胺违禁物残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端午食品、儿童食品等等多个项目的快速检测。蔬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全省大中城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全省上下初步形成监督抽查、委托检验、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多层次检测体系。省农委资料显示,今年1-9月,全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96.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5个百分点;生猪及其产品“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率99.26%。省质监局今年1-9月份抽查食品添加剂110批次,合格108批次,合格率98.2%;抽查1687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符合国家要求的1625批次,合格率96.3% 南京市工商部门食品23大类705个批次,合格率为98.3%。无锡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及吴江生猪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成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先进模式。

  再次是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后续监管,大力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积极推进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今年的国庆和中秋节,省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8174人次,检查经营者68411户,查处无照经营165户,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月饼145公斤。无锡市政府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严把猪肉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对全市68个定点屠宰场进行重新规划,实施分类监管,撤并其中17B类屠宰场,对51A类屠宰场进行升级改造。

  第四是巩固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三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建设成果,用“三网”力保农村食品安全。省有关部门通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监察员,使监管触角向社区和行政村延伸。省药监局资料显示,截止7月底,全省1072个乡镇聘有食品安全协管员1378名,建成放心超市2232家;16561个行政村聘有食品安全信息员17717名,建成放心店18369家。

——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全省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食品从生产、制造、流通到消费者餐桌,整个环节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贸粮等多个监管部门。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分头把牢各个关口,加强专项整治。我省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了食品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去年12月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政府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有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万人次。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1万人次,查处案件1300多起,立案查处324起;卫生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97822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93560户次,对181户实施了卫生处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322人次,查处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案件1039件;工商行政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301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3718户,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各地还采取集中整治的办法,严厉打击无照游商贩卖食品违法行为。无锡市以春节、元宵节、“两会”、端午节、“五一”、“中高考季”等几个时期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点时期,对全市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的检查做到100%全覆盖,保障了师生食品安全。各部门严格执法,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维护了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实施中不容忽视的三个问题

  ——食品安全法实施不够平衡,监管工作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检查中发现,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大中型餐饮场所,食品卫生状况都比较好。但是一些农副产品市场,周边环境较差。有的食品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环境脏乱,产品质量没有保障;小餐馆超范围经营、厨房环境脏乱、餐具消毒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亟待规范。另外,在农村与城市,大、中、小城市之间,城市的中心地区与城市的偏僻街巷、城乡结合部;大型商场、超市与普通居民区集贸市场;设施较现代化的食品加工企业与一般食品加工“作坊”;大型宾馆、酒店与路边小店、街头食品摊点之间,食品安全的差距较大,监管的频度和力度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门间协作配合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相对明确,能够独立履行好职责。但是,由于有关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尚未到位,导致监管职能交叉与监管盲区并存。有些盲区和难点,不是没人管就是管的人太多,“大家管”变成“都不管”。比如,基层反映问题较多的“前店后场(厂)”、“超市中现烤(做)现卖食品”、“炒货店”、“面包房”、“卤菜摊点”等食品加工作坊、小摊贩,外送的快餐盒饭,餐具消毒服务机构等等,就无法分清由哪个环节实施监管。有的经营实体(比如大型超市)经营项目繁多,同时存在食品流通、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经营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界限和责任又不是很明确,亟待规范。

——投入不足,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力量、检测能力建设不能完全适应加强监管工作的需要。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对食品安全检测的能力都远远不能适应法律的要求。对这些部门来讲,有些监管领域和内容过去从未接触过,现有人员配备、业务能力、技术条件、装备水平等与全面履行新职能的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县以下检测、检验和检疫监督设备缺乏,执法条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现有执法力量薄弱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来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审议意见

  食品安全“以民为天”。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着力加强综合监管。食品安全工作是个涉及各方面的综合性工作,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食品安全的全局。因此,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要发挥监督、协调联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加快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部门的职能调整要尽快到位。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现有的体制框架内,立足江苏实际,研究适合各地加强监管要求的方式方法,在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二是要健全和完善分段监管与综合协调相统一的监管体系、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依法严查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符合法定条件和食品安全标准。四是要充分发挥工商、公安、卫生、环保、质监、药监、农业和城管执法等部门的作用,建立起综合协调管理和联动机制,确保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目标。

——尽快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切实加大对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馆的监管力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直是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应当说,食品小作坊对促进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家庭小作坊加工食品的弊端显而易见。这次检查发现,少部分农副产品市场以及食品小作坊、小餐馆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经多年监督检查和整顿,但有些问题仍然突出,社会反映强烈。为此,建议省政府抓住这个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小作坊、小餐馆。要探索建立农副产品市场、中小餐饮企业、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机制。要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使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馆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提升。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提高市场的硬件设施水平,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各级监管部门特别是苏北欠发达地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水平。要统筹规划建设安全信息网和检测体系,推进部门联网,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现执法信息和其他各种资源共享。要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着力调整、充实和加强一线监管力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尤其是要总结近年来实行综合监管的经验,弥补漏洞,实现部门之间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使每个环节都有监管主体,每个问题都能依法查处。要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测网。要加强县以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同时要发挥社会其它组织和机构(如社会中介组织、高等院校等)的作用,共同承担食品安全检测任务。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是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一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守法经营意识,使之具备担任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能力,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是要积极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特别是要在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普及科学发展和诚信教育相结合的宣传,增强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责任感,筑牢食品安全的道德防线。要针对一些特定的群体消费水平和消费安全意识偏低的问题,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其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消费者安全饮食、科学膳食。三是要继续发挥和利用舆论监督在揭露、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的规范和引导,注重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防止因片面、夸大报道对公众和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食品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在转变执法观念、创新执法方式等方面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管工作的整体效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用社会力量织密社会监督网络。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自律、协调、服务的功能,通过协调和服务发挥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利用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将食品小作坊、小餐馆等监管难点置于网络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执法情况,推荐名优食品和名优企业,强制公示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曝光不合格食品、违法违规企业,让消费者做到知情消费、自主选择,利用市场杠杆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改善食品卫生状况,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作者:严艺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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