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子孙后代留足口粮田
“土地资源是最紧缺的资源。发展经济要用地,人民吃粮更需要靠土地,保护好耕地刻不容缓。” “我们这一代人饿过肚子,还知道保护农田,下一代可能就没人关心了。” “农民种粮是绕不过去的,也是一个国家立国安邦的大计。应当出台政策给予种植粮食的农民更大的补贴。” “粮价太低,人们不愿种粮食。因此要提高粮食收购价格,鼓励农民种植粮食。” “粮食的增长要能满足人口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忧心忡忡的话语、坦荡恳切的诤言,回荡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11月16日,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会议的委员和代表听取了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报告,围绕基本农田保护问题展开了认真的审议。为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在10月约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农林厅负责同志赴南通、常州等市、县进行调研和考察。11月又召开了省人大财经委、农委和环资委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农林厅、财政厅、建设厅、发改委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通过走访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市、区)政府汇报、考察农田保护现场、与农民交谈,对我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状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情况,提供给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便于审议有关报告。 委员和代表认为,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方面,狠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加强耕地保护规划控制,对国家下达我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06万亩,层层分解落实到规划图板上,落实到地块上,落实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上。二是以建立责任制为保证,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13个省辖市自上而下地建立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考核体系,全省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852份,聘请基本农田管护人员15880人,初步形成了全省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三是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努力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全省建立了5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7个省级示范区,带动了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的提高。全省投入58亿元资金,开展"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开发整理土地268.25万亩耕地,挖掘了我省土地资源的潜力,建成一批高标准的农田,确保了全省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同时全省共有40个县(市、区)建设了91万亩标准粮田,项目区内的农田抗旱排涝能力进一步增强,优质粮食配套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四是以开展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创新管理工作机制,全省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开展了土地执法专项检查行动,仅2007年,全省共拆除违章建筑物79.53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25万亩,罚没款2.43亿元,行政处分329人,党纪处分191人,追究刑事责任20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用地、侵占基本农田的行为。 但是,委员们通过调研也发现,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省的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委员认为,一些地方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仍较薄弱,少数地区和部门"重利用、轻保护"问题比较突出,把基本农田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有的委员说,目前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从近两年违法处罚对比情况看,全省收回土地、罚没款和追究责任人数都呈上升的趋势,表明基层政府违法、违纪占用耕地的问题日益突出。还有委员列举了一些地方基本农田质量不能满足高产高效的要求,部分地区耕地环境质量趋于恶化的状况等,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种植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委员在审议中建议:当前首要任务是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保护基本农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全会精神统一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保护基本农田国策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把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耕地作为科学发展观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干部牢固确立耕地保护的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长远利益,眼前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要加强对基层政府保护基本农田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建议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明确奖惩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年度进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进一步调动各级干部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制定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要严格执行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强化规划控制的约束力,经批准的耕地保护规划指标具有法定效力,不得随意变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投入机制。建议研究制定我省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出让金中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整理、开发和保护的资金征收、管理、使用行为,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大我省中低产田改良工程建设的投入,努力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厉打击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三要认真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建议省政府抓紧部署我省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把规划指标落实好,严守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这根红线,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同时也要为建设用地留下合理的空间。各级人大要依法加强对规划修编工作和规划方案备案的监督。要扩大民主参与,推进规划的民主决策,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要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我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建议适时修订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突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而为我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进一步提高我省基本农田保护法规的规范性、操作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