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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紧编制五年立法规划
日期:20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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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上获悉,我省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此次立法规划充分发扬民主,广纳民意,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70件,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十三个市人大常委会、各人民团体以及相关单位提出的立法建议240余件。据透露,本届人大五年立法数量预计在50件左右,立法规划草案有望于7月形成。
  据了解,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立法工作要“年度有计划、五年有规划、长远有纲要”,我省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从八届开始,在全国较早。九届规划正式项目67件,实际完成47件,完成率70%%,根据五年规划和形势发展,每年编制的年度立法计划都能全部完成。此次向社会征集的立法建议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城市规划、农村成人教育、风险投资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对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时,提出四个“不要”:一是不能游离于中心之外敲边鼓。立法应当立足全局,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急需用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法的重点,把促进发展作为立法的第一要务。二是不能为立法而立法。凡可立可不立的不立,条件不成熟的不立,没有地方特色的不立,防止立法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过度干预,立法的指导思想上要实现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的转变,坚持以质取胜。三是不能完全为部门意见所左右,搞规划拼盘。要改进调研方式,以民为本,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不要搞大而全的重复立法。防止照搬照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体现江苏地方特色。


  

  作者:沈峥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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