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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提交审议——
八个部门齐管“一根草”

日期: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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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下午,《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现状——40%的秸秆被浪费

  “秸秆利用率在61%左右,剩下的40%都被浪费了”,曾参与立法调研并为立法亲自执笔大声疾呼的周世康委员说。

  省农林厅厅长吴沛林介绍,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虽然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很多,但是技术成熟的较少,能够推广的项目少,市场吸纳消化秸秆用量低;二是秸秆收集处理既困难又费时,回收及运输成本高,易亏损;三是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机械不足,且成本较高。目前,要满足稻麦轮作区还田的需要,全省还缺2万多台套秸秆还田机械。实行秸秆机械还田,农民的耕作成本每亩要增加25元左右;四是部分农户不理解,怕麻烦,宁愿一烧了之。来自农业条线的陈荣振、郭旺珍委员认为,盲目扩大的直播水稻也严重阻碍秸秆的回收利用。

  手段——全面禁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焚烧秸秆”、“不得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内”——决定草案对焚烧、弃置直接说不。

  草案同时提出了处罚措施。对于露天焚烧秸秆者,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200元以下罚款,10元、20元的,禁得住吗?

  还有的委员提出,秸秆弃置在水边,腐烂后会对水体产生严重污染。草案禁止弃置,但是并没有规定弃置的责任,是否要处罚,如果没有惩处,禁止弃置就成为空文。

  责任——八个部门一起来管

  决定草案赋予政府部门不少职责。地方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此外,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机、环保、财政、科技、公安、交通等8个部门各负其责。发改委和农业部门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省人大农委建议,这个规划应该在法规实施后1年内制订实施。农业、科技、农机部门要负责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持。财政部门要有财政预算,并给予补助。

  有的委员针对环保部门的监督执法提出看法,认为农民焚烧秸秆面广量大,经常在夜间,环保部门难以监控到位,“难道能派人守在每一块地边?”

  利用——以机械化还田为重点

  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很多,但就大范围应用而言,技术相对比较成熟而又经济实用的利用方式是秸秆机械化还田。其他技术有的成本过高,有的仍处在实验攻关、试验、示范阶段,离大规模推广还有一定距离。国外的通常做法,也是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因此,委员们建议,草案中应该突出秸秆利用的重点是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省人大农委进一步提出,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到2012年要达到35%;到2015年底要达到50%。省政府要制定年度还田目标,并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

 
 

  作者:王晓映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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