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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提交一审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和同日提交的秸秆利用决定草案一样,经过了代表们的多年呼吁。交织着家长和委员的双重身份,审议话题细微到家庭作业到底该做几个小时,时至如今,已经没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小问题。 现状惊人,委员为孩子心痛
小组审议现场,学生体质的现状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深感痛心:
高校招生体检合格率,2007年为10.17%,2008年为9.82%,其余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均因身体和健康原因专业受限。
近两年征兵的高中毕业生中,有60%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委员们沉痛地说:长此以往,岂非无兵可征?
“学生身高、体重、胸围等形态发育指标持续增长,但肺活量、柔韧性、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指标持续下降”。委员们说,这叫“只长块头,不长肌肉”。
孩子们怎么了?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分析说,主要是学生学习压力大,学校体育活动开展不到位,教师配备和待遇跟不上,膳食营养不合理,学生多吃快餐、膳食结构不合理、食品安全有问题。
学生减负,规定20年来几如空文
课业负担太重,学生普遍睡眠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条例草案对中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书面家庭作业时间都做了具体规定。
家作时间量化,看上去有章可循——然而,负责审查草案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却主张去掉该条款,修改理由依然是沉重的。
其实从1990年起,国家和省里就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确保休息睡眠时间的具体规定,而教科文委在立法调研中发现,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符合国家规定的,仅1/3。
而且,各方对“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书面家庭作业控制时间”理解不同,时间规定“看上去很美”,实则难以操作。因此,本着操作性和严肃性的考虑,教科文委建议,将具体的时间规定条款进行修改,只需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即可。
体育老师配备,是“鼓励”还是“应当”
草案第八条规定,鼓励学校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委员们认为,鼓励二字要改成“应当”。
委员们纷纷指出,体育活动是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的关键。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中小学要保障学生每天在校的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专职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实际需要。
应邀列席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泰州中学校长蒋建华提出,条例草案主要促进的是身体健康,现在学生的心理健康也非常重要,建议条例要将心理健康纳入学生健康促进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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